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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31 17:25
来源:弥渡县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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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 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州工作部署要求,对乡镇“接不住、管不好、用不着”的赋权事项进行动态调整,让赋权事项更为精准,切实为乡镇减负,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我县印发了《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弥渡县乡镇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决定》和《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弥渡县第二批赋予各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清单的决定》。2024年,经对各乡镇承接赋权事项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存在赋权事项“接不住、管不好”的现象。我县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统筹县级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开展乡镇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

二、《通知》拟定过程

为确保动态调整工作与2023年乡镇赋权工作有效衔接,按照“乡镇选取、部门评估、县级确定”的程序和“一乡镇一清单”要求,各乡镇从市场主体需要、基层承接能力、赋权事项实际运行情况等方面提出事项动态调整意见,科学评估自身承接能力,认真分析研判,梳理需调整事项,县级部门从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和职能部门“管得着、管不好”的矛盾提出赋权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意见;经乡镇再次确认后,由县委改革办、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审查,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形成《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通知》。具体赋权事项调整情况如下:共涉及8个乡镇228项,其中红岩镇减少18项,由原有124项调整至106项;新街镇减少23项,由116项调整至93项;弥城镇减少61项,增加1项,由120项调整至60项;寅街镇减少49项,由117项调整至68项;苴力镇减少18项,由119项调整至101项;密祉镇减少10项,由120项调整至110项;德苴乡减少13项,由119项调整至106项;牛街乡减少35项,由116项调整至81项。

三、相关要求

《通知》印发后,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抓紧做好工作衔接和落实。赋权事项调整后,县级各相关行业部门主动靠前指导,积极与各乡镇做好工作衔接,强化业务指导培训,及时解决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乡镇承接的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各乡镇要主动对接县级部门,熟悉业务办理流程,规范行使行政职权,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县级相关部门要对行政职权事项和赋权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评估,并严格按照省州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各乡镇和县级各有关部门及时总结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对策,将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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