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渡县支行(原中国农业银行弥渡县支行太花分理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252187740251,该支行于2002年5月23日办理了坐落于弥渡县太花乡新城村委会大埂子村21号的房屋抵押权登记,并取得《房屋他项权证》,证号:弥房城他字第2002-551号。因抵押权人保管不慎将该《房屋他项权证》遗失。
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渡县支行郑重承诺: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过该房屋他项权的变更及其他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将该《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渡县支行
弥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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