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李金中(532925*********330)、黄菊兰(532925*********346)于2018年10月1日取得坐落于弥渡县弥城镇毗江社区中和路永华小区4幢1单元219号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云(2018)弥渡县不动产权第0001325号,房屋建筑面积25.60㎡,因我们本人保管不慎将该宗不动产的《不动产权证》遗失。
现李金中、黄菊兰郑重承诺: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过该宗房产的所有权抵押及变更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将该宗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金中
弥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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