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5号)及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就业扶贫车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大人社发〔2019〕5号文件精神,近期,我局认真对照帮扶车间的认定标准,对认定授牌的就业帮扶车间的经营情况、用工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经核查弥渡县蜜滴红雪梨种植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帮扶车间,因长时间处于未开工状态,未吸纳适龄脱贫劳动力就业,达不到就业帮扶车间标准。
经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人社局审核,拟同意弥渡县蜜滴红雪梨种植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退出就业帮扶车间。公示期限为5天(2024年8月14日至8月18日)。举报电话:816135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4081(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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