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弥渡县共推荐安置300余名就业困难人员到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切实解决了部分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进展顺利,缓解了一定的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有关促进就业再就业援助工作政策精神和“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方针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助推器。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县就业部门始终以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把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是充分借助县政府门户网站、微弥渡微信公众号、就业幸福驿站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相关政策及求职报名登记条件,对有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用工需求及有求职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业务及职业指导,为更好地实现人职匹配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积极引导各用工单位做好岗位信息公开工作。引导各用工单位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信息,扩大社会知晓面,并适时组织开展供需见面会,促进广大就业困难人员平等竞争、双向选择,为进一步开展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是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引导用工单位督促委托代理劳务关系的人力资源公司与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双方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充分维护就业困难人员权益。另外,县就业机构建立城镇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台账,及时掌握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增减变动情况,为进一步避免就业再就业资金的流失和确保补贴资金的及时准确拨付奠定了坚实基础。
弥渡县2024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缓解了用工单位与就业困难对象供需脱节的矛盾,解决了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工作压力,对稳定和扩大就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文 康健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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