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弥渡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我县多云转小雨,最高气温24℃,最低气温17℃,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低。(2024年10月5日16时弥渡县气象台发布) 2024-10-05 16:49:33
  • 索引号: MB1876645/2024-00018
  • 发布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体裁: 通知

关于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9-19 16:56
来源:弥渡县医疗保障局
【打印文本】
分享到:

全县城乡居民: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459号),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我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保。

二、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执行国家最低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70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时享受大病保险,所需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个人不缴费。

三、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202491日—2025225日,每月1日—25日可以缴费,每月26日起缴费系统关闭,次月1日重新开放。

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参保方式

 1.2024年已在弥渡县正常参保缴费居民可在缴费平台正常缴费。缴费过程中,如需变更参保信息等业务,可到政务服务中心4楼医保窗口进行信息维护,维护后方可缴费。

2.新参保人员及新生儿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等线上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也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册、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到政务服务中心4楼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含90天)由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保费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超过90天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缴费后(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监护人全年均可为其办理参保登记,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

    (二)缴费方式

    1.税务部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社保缴费。

    2.县农业银行:“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微信公众号—微金融—社保缴费、农行手机APP、银行网点自助终端机。

    3.县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手机APP、各乡镇网点、银行网点自助终端机。

4.各村委会城乡“两险”代办点。

注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为配偶、父母、子女及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前先在“云南医保”小程序中进行“个人账户共济绑定”,绑定后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上缴费,支付方式选择“医保账户支付”即可完成缴费。

个人账户缴纳城乡居民医保操作流程

1.打开“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点击首页【个人账户共济绑定】—授权使用—签署告知—填写被绑定人信息—提交,完成绑定。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2.“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号缴费

关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号,首次使用需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使用),选择业务办理—社保缴费—代他人缴费—缴费人信息—选择参保信息—缴费信息确认—支付方式选择(选择医保账户支付),完成缴费。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第五步

第六步

第七步

五、特别提醒

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大病保险限额不低于1000元。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至少3个月,等待期内医疗费用不能报销。请广大居民按时参加居民医保,“宁可保而不用,不可用时没保”!

六、咨询电话

弥渡县税务局:0872-3074515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0872-307429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