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噪声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对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影响日益严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法治力量防治噪声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守护群众的健康权。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确定监管部门使用了“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等用语,未具体明确监管部门,实际工作中存在多头监管、重复监管的情况。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文件内容和弥渡县工作实际,发布《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法律条款明确监管部门职责的通知》以明确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
二、文件主要内容问答
问:弥渡县内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的噪声由哪个部门管理?
答: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的噪声由县教育体育局作为监督管理部门,统筹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交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特殊时期监管。
问:弥渡县内施工噪声由哪个部门管理。
答:夜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按职责作为监督管理部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由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作为监督管理部门。
问:弥渡县内公路、城市道路、城市轨道、铁路产生的噪声由哪个部门管理?
答:由县交通运输局作为监督管理部门。
问:弥渡县内广场舞、商业宣传广播等社会生活噪声由哪个部门管理?
答: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等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由县公安局作为监督管理部门。
问:弥渡县内居民住宅区安装共用设施设备产生噪声由哪个部门管理?
答:弥渡县内涉及电梯等特种设备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噪声污染,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监督管理部门;其余情况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监督管理部门。
问:弥渡县内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遗撒物料由哪个部门管理?
答:县城范围内,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监督管理部门。县城范围外,由县交通运输局作为监督管理部门。
问:弥渡县内餐饮服务业经营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哪个部门管理?
答: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作为监督管理部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配合监督管理。
问:在弥渡县内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由哪个部门管理?
答: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监督管理部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配合明确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问:弥渡县内露天烧烤食品产生油烟污染由哪个部门管理?
答: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监督管理部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配合明确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问:在弥渡县内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由哪个部门管理?
答: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按职责作为监督管理部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进行监督管理。
问:在弥渡县内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由哪个部门管理?
答: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监督管理部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配合监督管理。
问:在弥渡县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哪个部门管理。
答:由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作为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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