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决定召开《弥渡县红岩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弥渡县红岩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2月下旬在红岩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听证会的第2号公告上发布。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1、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县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乡镇自然资源所主要负责人5-10名,
2、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站所(办)代表10-15人;
3、经申请且符合规定的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包括居民或村民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推荐代表参加听证会,其中:企业代表、群众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推荐的代表人数为5-10人;若人数超过限定人数的,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旁听听证会的,可以向红岩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四、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意见或建议;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五)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七)作为企业代表参加听证时,应当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听证代表报名推荐函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均可向红岩镇人民政府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可采用现场、信函、网络方式报名。
(一)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红岩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二)函寄或传真至弥渡县红岩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675601,传真:0872—8366046)。并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三)网上报名的,用电子邮件发送至hymd1@163.com。
报名人员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详见:附件,其中,作为企业代表参加听证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听证代表报名推荐函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17:00时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红岩镇人民政府将于2025年2月18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弥渡县人民政府网站、弥渡县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名单。
七、、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会前请研阅听证相关材料,并做好发言准备。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参会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弥渡县红岩镇人民政府
电话:0872-8366046
附件1:《弥渡县红岩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2:《弥渡县红岩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代表报名推荐函(企业)
弥渡县红岩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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