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1号)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国乡振发〔2023〕4 号)文件要求,我县对各乡镇审核上报的防返贫监测对象动态监测有关名单进行确定,确认监测对象新纳入2户,现予公告。
联系单位:弥渡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872-307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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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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