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政任〔202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钱宝宏 任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钱丽丹 任弥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杨晓康 任弥渡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弥渡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石嵘峥 任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寅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综合执法稽查大队寅街中队中队长(兼),免去弥渡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欧阳丽仙 任弥渡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免去弥渡县档案馆副馆长职务;
饶汉银 任弥渡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弥渡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局长、弥渡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大队长职务;
欧阳加前 任弥渡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弥渡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熊继华 任弥渡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弥渡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副局长、弥渡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 刚 免去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胡学林 免去弥渡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杨 蕊 免去弥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弥渡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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