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政任〔20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石海华 任弥渡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科);
范志敏 任弥渡县投资促进局局长(七级管理岗位),免去弥渡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长职务;
刘俊生 任弥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弥渡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刘 森 任弥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免去弥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职务;
张 铃 任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何金鹏 任弥渡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弥渡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娅萍 任弥渡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弥渡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东明 任弥渡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弥渡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普志兵 任弥渡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弥渡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奎荣乾 免去弥渡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王亚武 免去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牛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综合执法稽查大队牛街中队中队长职务。
2021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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