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外出务工奖补发放拟符合条件人员的公示(2021—3)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5号)精神,对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按照省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省内(县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予以外出务工奖补,贫困劳动力凭收入证明每年最多可享受一次,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原一次性交通费补贴政策不再执行。通过宣传发动、个人自愿申请、经乡镇初审,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复审,现拟发放王碧江、古付荣等45人的外出务工补贴,合计44500元。公示期限为5天(2021年6月11日至6月15日)。
【举报电话:816135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4081(县就业局)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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