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2020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名单的通知》(农产发〔2020〕2号),弥渡被列为“云南高原蔬菜产业集群县”之一,2021年、2022年列为续建县。结合实际,我县编制了《云南高原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弥渡县)2022年实施方案》,遴选了一批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全县高原蔬菜产业集群建设。
弥渡县2022年蔬菜产业集群项目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截至2025年10月弥渡邑丰园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了“4400m3综合农业冷库及相应辅助设施建设项目”1个子项目建设,且对实施内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等内容完成了专项审计,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弥渡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人员对2022年蔬菜产业集群项目以上1个子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为切实保障群众及相关企业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现将已实施完成的1个奖补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资金来源
1.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2020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名单的通知》(农产发〔2020〕2号);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7号);
3.《云南高原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弥渡县)2022年实施方案》。
二、奖补依据
按照《关于印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将项目资金直接奖补给相关企业。
三、奖补项目
1.弥渡邑丰园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4400m3综合农业冷库及相应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总规模储量为0.2万吨恒温库,占地面积1200m2,其中库体总建筑面积488m2,制冷机组房30m2,分拣平台370m2等,包括土建工程、设备购置及配套附属建筑等。项目总投资360万元,先建后补60万元。
四、监督方式
现对县级验收通过的奖补资金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次奖补有异议,请在2026年1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弥渡县农业农村局举报和反映。
受理电话:0872-3074316
通讯地址;弥渡县弥城镇人民路14号(邮编:675600)
附件:弥渡县2022年蔬菜产业集群项目(第四批)资金奖补明细表1767163160360.xlsx
弥渡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