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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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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7年8月17日


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努力为社会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组织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

(八)统筹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九)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十)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十一)承担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

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群团组织,现有下属机构2个。即弥渡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和弥渡县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

3.人员情况

单位现有在职在编工作人员12,较上年同期10人增加2人,增加2人为新成立的弥渡县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调入。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残联的帮助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残联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和大理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到残疾人事业工作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和中央、省、州、县《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契机,按照“十三五”规划和《大理州人民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细化任务,开拓创新、务实工作。

一年来,残疾人事业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各项工作整体平稳发展。

(一)扶贫工作强势推进。一是制定出台《弥渡县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二是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县投入近15万元资金,精心设计并举办《精神的力量》——弥渡县残疾人典型事迹助力精准脱贫主题报告会,报告会当天,大理电视台、大理日报和大理州人民广播电台等州内主流媒体作了深入细致报道,后来云南日报也作了正面宣传报道。在后期的工作中我们还制作了字幕、手语解说为一体的碟片,发往全州各县市和县内各单位、各村委会、学校进行广泛宣传。三是金融扶贫工作。借助信用社金融平台,我县在全省首家推行“同康贷”全额贴息信用贷款。截止2016年6月,已经全面完成2015年200户的“同康贷”回收工作。2016“同康贷”全额贴息贷款共放贷1600万元惠及300户,已全部贷出。目前正向省州申报贴息贷款资金2000万元,将惠及我县400户残疾人家庭。四是派出工作人员2名驻村开展扶贫工作,专项安排“同康贷”全额贴息贷款150万元24户,残疾人危房改造2户(30000元/户),创业示范户2户(10000元/户),下拨扶贫经费13万元,国家扶贫日捐款2.16万元,为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人身财产保险900元。

(二)康复工作。一是“三助”项目开展情况。认真做好助视、助听、助行项目工作。 “助视”项目:争取省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为弥渡398名视力障碍人士带来光明(其中白内障手术109名、翼状胬肉切除61名,低视力助视器验配228名);“助听”项目:1. 有17名听力障碍人士得到适配助听器补助0.85万元。2. 为57名贫困听力残疾人适配助听器57台(1000元/台)。3.省聋康校到我县进行1—6岁听力言语残疾儿童筛查,经检查,有5名儿童符合国家人工电子耳蜗初筛条件,需要到省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筛查,期间为2名儿童适配了助听器。“助行”项目:目前共适配助行辅具200件,其中协调上海恒欣假肢矫形国际助残组织为我县44名家庭贫困的截肢患者安装假肢47条(大腿假肢14条、小腿假肢33),适配其他助行辅具156件。二是联合县盲人协会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项目。为10名盲人捐赠手机10台,为25名盲人配发盲杖25根、语音电磁炉25台。三是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项目。4月12日,由弥渡县教育、卫生、残联共同举办的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班开班,全县8个乡镇的10名7岁以下智力残疾儿童及家长进行为期六个月的免费康复训练。四是彩票公益金救助贫困精神残疾人项目。继续实施2015年州下达我县150名彩票公益金救助贫困精神残疾人住院治疗项目,目前已全面完成输送任务。五是开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项目,为130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3.38万元。六是实施贫困肢体残疾人家庭康复训练项目。对350名肢体残疾人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共补助资金6.65万元。七是实施2016年彩票公益金贫困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康复训练项目。对400名听力言语残疾人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共补助资金8万元。

(三)教就工作。一是关心特殊教育发展,积极组织向州特殊教育学校输送生源,目前,我县在校生已达28人,每年补助在校生生活费1.68万元。二是争取助学资金。争取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项目8人,补助资金1万元(高中6人,1000元/人;大学2人,2000元/人)。三是县级残保金助学补助42人,发放补助金8.2万元。四是争取就业项目。全年共为18户残疾人自主创业户发放创业补助金3.6万元(2000元/户),为30户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发放补助资金30万元(10000元/户)。积极为王春明、毕怀中两户争取县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各1个(批准1个),为甜咪咪公司申报并批准大理州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1个(10万元);为王燕菠、赵学富、官文云三人申报并批准大理州残疾人就业示范点各1个(每户3至5万元)。五是向省残疾人就业中心争取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资金12万元、州上下达资金28万元,需培训100人,培训时间30天,目前已完成美发培训20人、摩托车和微耕机修理培训35人,完成残疾人电商培训51人。六是认真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今年我县下达培训任务500人,培训补助人均经费100元,目前已有部分乡镇正在着手实施。七是残疾人农家书屋管理员已有82名正式上岗。八是文笔社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站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九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全面完成州级下达指标任务。

目前我县基本形成了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学校教育为补充的残疾人教育格局,扶残助学和职业技能培训也正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

(四)扶残助残工作。一是抓实住房补助工作。实施20户残疾人住房补助工作,户均补助3万元(州级1.5万元,县级1.5万元),目前已经全面完成。二是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工作。2016年州上把我县列为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县,下达任务240人,人均服务经费1500元,项目资金36万元,该项工作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调研,最后按规范程序采取由家政服务公司服务的方式在红岩、新街两个镇进行开展,采取点对点上门的方式进行服务,时间跨度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此项工作全面完成录入工作,具体事项正在启动实施中。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好助残日活动。全县共有77个单位399名科级以上干部职工参加了这次助残日活动,走访慰问残疾人2534人,给残疾人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1.5万元。

(五)宣传文体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宣传活动,平时做好常规的宣传工作。二是大力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我县残疾人体育苗子杨桃蓉参加全国第九届残运会女子坐式篮球比赛中获得第三名的好成绩,并得到破格安置工作的待遇。李吉在全国第九届残运会男子坐式排球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在浙江举行的2016年世界坐式排球洲际赛上,作为中国男子坐式排球队的主力队员参赛获得第四名的好成绩,参加2016年巴西里约残奥会夺得团体第七名。弥渡籍残疾人体育运动员邹丽红2016年在巴西里约残奥会上勇夺两金一铜的好成绩。

(六)信访维权工作。近年来,党和国家出台了很多关注民生的普惠政策,但对残疾人这一弱势中的弱势群体的特惠政策还不够完善,农村残疾人贫困户没有完善的救济制度,不能定期定量救济,最低生活保障还没有全部覆盖,农村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他们只能向各级组织特别是残联进行反映。一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106件164人次,办结105件,办结率99%。特困残疾人救助9人2.6万元。

(七)组联工作。一是加强对县乡村三级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的管理,为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的组织保障;二是换发证工作。为更好地方便残疾人、服务残疾人,把各种类别、各个等级的残疾人进一步澄清,摸清底数,给党和政府制定各项优惠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一年来,在互联网第二代残疾人证管理系统中录入428名残疾人基本信息,累计发放残疾证7332本。在办证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完善了残疾人基本信息数据库,完成了残疾人基本情况统计工作;三是完成残疾人工作者在线学习14人次。四是协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投入2万元做好常规的四个残疾人专门协会和1个企业协会活动。

(八)认真组织召开各种会议和抓实各项学习活动。一是召开了县残联六届四次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15年工作,对2016年工作作了安排,明确年度重点考核工作,对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二是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了“两学一做”活动教育,已全面完成前阶段相关要求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我会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弥渡县残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党员上党课,学习党章及科学发展观有关文件资料,学习反面典型案例。坚持从思想教育入手,深入扎实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正面教育、警示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五是2016年4月,县人大对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2016年8月,县政协对我县近三年来的残疾人工作进行民主评议,被评为优秀。六是2015年残疾人工作首次列入县域经济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考核的同时,2016年“同康贷”全额贴息贷款工作列入县级部门考核。

(九)制定两项补贴实施方案。配合县民政局、财政局正在制定《弥渡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此方案制定的补贴对象和标准与州上的实施方案要求相一致,做到不走调、不跑偏。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初步确定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的标准补贴。

三、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304.63万元,基本支出安排204.63万元,项目支出安排100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安排资金566.4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分别拨付(单位:万元):

2080301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1.1

2080302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0.2

2080304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0.2

2080305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0.5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2.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0.1

2081101 行政运行 177.1

2081104 残疾人康复 19.5

2081105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 68.8

20811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161.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5.5

21005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0.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8.6

2296006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09.6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2016年预算安排304.63万元,决算安排566.37万元,增加261.74万元,增长85.92%。

(2)差异原因分析。今年决算数与预算数对比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我县今年工资结构性调整以及发放自治州津贴,增幅较大,另外我单位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由于开展项目增多,财政扶持力度加大,这部分也增幅较大。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6年单位全年收入566.3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单位无任何收费项目和其他收入来源。

2016年全年支出463.59万元,根据资金的支出结构,按照资金来源构成分类,财政拨款支出463.10万元,占总支出的99.89%。按支出性质分类,其中:基本支出208万元,占总支出的44.87%;项目支出255.59万元,占总支出的55.13%。按支出的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42万元,占总支出的18.21%,商品和服务支出303.20万元,占总支出的65.4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97万元,占总支出的16.39%。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5586.00元,与上年度26000.00元相比,下降414.00元,下降1.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维护费20000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5586元,比上年6000元下降414元,下降6.90%;无因公出国(境)费。

(2)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与上年度均无会议费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本年培训费支出2万元,较上年183.64万元下降181.61万元,下降98.91%,主要原因为项目调整。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7.10万元,均为项目类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其中: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结转结余59.1万元,资金主要用途为阳光家园政府购买服务、残疾人康复、残疾人精神病住院、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以及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财政拨款结转结余48万元,资金用途为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年度项目结转结余主要是因为开展项目内容多,点多面广,建设项目部分未能如期完成,不具备兑付条件。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是因为项目资金下达过晚,项目经费于12月底才拨付到账,以致未能兑付。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弥渡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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