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政任〔2021〕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张玲玲 任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弥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正科);
陈相平 任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玲华 任弥渡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郭 江 免去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弥渡县外事联络办公室主任职务。
自学映 免去弥渡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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