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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5243996/2024-00108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4-04-10
  • 发文字号: 弥政发 〔 2024〕 4号
  • 主题词: 分工
  • 体裁: 通知

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部分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2 09:54
来源:弥渡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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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因机构改革,结合工作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在原分工基础上,将部分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常务副县长 张宝军 负责数字经济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数据局)。

联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弥渡监管支局。

副县长 杨旭辉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生态环境、政务服务、烟叶生产收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县烟办。

联系大理州烟草公司弥渡分公司(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

副县长 自永康 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检验检测所)。

联系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副县长 苏建军 联系县委社会工作部。

副县长 冯安梅 分管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局)。

副县长 禹 太 分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位班子成员同时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污染防控、重大风险防范、乡村振兴、意识形态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按以上分工汇报、联系、对接工作,除以上分工外,各县人民政府领导原分管工作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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