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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5243996/2023-00043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01-20
  • 发文字号: 弥政办通 〔 2023〕 7号
  • 主题词: 耕地、补贴
  • 体裁: 通知

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渡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25 16:03
来源:弥渡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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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弥渡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弥渡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2〕274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和《大理州财政局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大财农〔2023〕182号)要求,即日起,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全面启动。为切实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严守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地力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建立健全农业耕地地力保护体系,提高补贴效能,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农业生产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目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升耕地地力。

二、主要内容

(一)保持补贴政策总体稳定

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补贴对象、依据及标准,精准识别补贴面积,要将补贴政策与保持耕地数量、质量和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

1.明确补贴对象、依据及标准

(1)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2)补贴依据。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认面积作为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

(3)以下情形不得享受补贴:

①作为畜牧养殖场、渔业养殖场占用的耕地。

②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颁发林权证或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耕地。

③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如工厂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用地,水产养殖池、工厂化养殖池等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④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⑤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由其所有权属的村集体等组织开展复耕复种,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⑥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⑦擅自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等。

(4)补贴标准。弥渡县补贴标准为统一标准,根据省级下达的资金规模(上级下达弥渡县2023年补贴资金共2347万元),按照弥渡县域内审定纳入补贴范围的耕地面积,计算并确定亩均补贴标准。

2.探索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挂钩的有效机制

各乡镇要加强耕地及生态保护,引导农户将补贴资金用于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种植绿肥、增施农家肥;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还田;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主动保护耕地地力;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3.消化补贴结转资金

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要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严禁擅自统筹使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发放到耕地农户(受益对象)手中。

(二)规范补贴发放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148号)、《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规〔2022〕22号)和《大理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大财农〔2022〕117号)等文件规定,强化部门责任,规范发放流程、加强公开公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规范、有序发放。

(三)严格补贴面积核定

1.面积申报。由各乡(镇)辖区内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组织辖区内农户据实填报耕地面积,同时采集补贴对象身份证号、补贴面积、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基础信息,各村民小组组成3人以上审核小组进行初核,准确无误后经农户签字认可,在村民小组、村委会村务公开场所公示或向户主发送公示信息,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有异议的核查修正后再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盖章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

2.面积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村委会(社区)上报的耕地补贴面积进行复核,在乡(镇)公开场所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有异议的核查修正后再次进行公示。乡(镇)人民政府核准无异议后将准确的汇总表经乡镇主管领导签字、盖乡镇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并同时上报面积申报请示。

3.县级核实审定。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耕地补贴面积进行核实,通过跨部门对比、抽查等方式对申请人信息再核实,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重核,无异议后审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四)补贴资金兑付

1.补贴资金测算和制定补贴资金发放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核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测算亩均补贴标准,根据补贴金额、时间节点等要求制定补贴发放方案,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

2.补贴分配结果公示。分配结果由乡镇利用政务村务公开场所、互联网信息平台等进行公示(包括补贴项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期间出现异议,乡镇人民政府应会同县乡财政部门和县乡农业农村部门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对公示资料进行归档并提交公示报告到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

3.补贴资金发放。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审定的补贴发放方案,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将补贴发放数据提交县财政局,按财政管理程序发放补贴。

4.发放结果反馈和处理。县农业农村局协调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及时将发放结果反馈至“一卡通”管理平台,对因补贴对象基础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补贴发放失败的,再次核实更正信息,直至补贴发放成功。

(五)建立材料归档和数据上报机制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减轻基层负担。实现部门间农户基础身份信息、土地确权数据、补贴项目部门数据、代发银行查询数据等信息共享,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各乡镇在耕地地力补贴兑付完毕三个工作日内,要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进行统一归档保存,并分别将补贴发放明细情况报送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报送材料内容:

1.兑付工作方案;

2.兑付工作总结,包括补贴对象、补贴户数、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发放银行、兑付时间等基本情况以及好的做法、存在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等;

3.兑付到户花名册;

4.公示证明材料等。

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按时上报州财政局和州农业农村局。

(六)进度安排

1.2023年2月6日前

各乡(镇)完成编制工作方案。

2.2023年4月10日前

各乡(镇)组织完成面积落实、完成村级初核公示。

3.2023年4月17日前

各乡(镇)组织完成乡(镇)级复核公示。

4.2023年4月24日前

完成县级核实审定。

5.2023年5月20日前

县级制定补贴资金发放方案。

6.2023年6月20日前

组织完成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7.2023年7月15日前

各乡镇将本辖区补贴发放情况总结报送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将有关材料进行统一归档保存,做到乡镇有各村档案材料备查,村有各组档案材料备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落实政策、兑付补贴资金,事关国家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和广大农民群众利益,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对本区域补贴面积和补贴发放负全面责任,要建立健全财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包括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县农业农村局要认真组织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县财政局要按照便民高效、资金安全原则,及时按照权限向银行发送补贴发放数据和资金支付指令,通过“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

(二)加强补贴监管。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监管,做好惠农补贴“一卡通”平台管理工作,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加强对补贴资金政策落实、发放情况等监督,对日常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纠正,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重点检查、及时答复,对擅自改变用途或骗取、贪污、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侵占截留、滞留延压补贴资金等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广大农户,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充分认识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通过张榜公示、媒体宣传等渠道,重点明确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相挂钩的任务要求,有效调动农民自觉保护耕地地力提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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