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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5243996/2023-01046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03-16
  • 发文字号: 弥政办通 〔 2023〕 23号
  • 主题词: 烟草、整治
  • 体裁: 通知

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烟草劣杂品种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0 10:12
来源:弥渡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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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塑云南卷烟工业新优势,巩固云南优质烟叶强省地位的总体部署及州、县烟叶生产暨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要求,专项整治烟草劣杂品种,稳固弥渡特色烟叶品质优势地位,促进弥渡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烟草劣杂品种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烟草劣杂品种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烟草产业是强财政富烟农的重要产业,烟草的质量是产业发展的基础,而烟叶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烟草产业的经济价值,烟叶品种和纯度是烟叶质量的“生命线”。烟草劣杂品种多,烟叶质量就不能保证,将对烟草产业的发展带来严重后果,将直接导致全县烟草产业萎缩,烟农收入和地方财税收入下降,烟农无序种植劣杂品种烟叶不但不能出售,还会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各乡

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烟草劣杂品种治理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劣杂品种种植。

二、突出重点,狠抓烟叶生产收购全程劣杂品种整治

各乡镇要组织各村组在合适位置粘贴《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烟草劣杂品种专项整治的通告》,向烟农广泛宣传开展烟草劣杂品种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具体内容和要求。各乡镇要采取严厉措施,做到全程整治,烟草劣杂品种“不育苗、不移栽、不收购”,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管好种子源头。100%使用烟草部门提供的种子,集中播种育苗,推行统一配送供苗,建立详实的种子供应、发放和使用台账,全过程监督播种和规范做好剩余种子回收,严防播种过程中调换品种的情形发生,严防种子外流增加品种纯度整治风险。

(二)开展栽前清查。供苗移栽前,有计划、多频次、全覆盖开展劣杂品种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种子经营市场和烟农自繁自留、自购种子行为,彻底整治私自育苗供苗。切实监督育苗点实际育苗量、合同供苗量和留存补苗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劣杂品种进入大田。

(三)强化大田管理。烟苗移栽后,结合面积核实对大田品种进行甄别,凡鉴定为劣杂品种的,按占比调减烟叶生产种植收购合同。

(四)严肃收购管理。烟叶收购时,禁止劣杂品种烟叶进行预约分级、进站交售,如因工作不力,导致劣杂品种烟叶入库将对烟叶生产网格和烟叶收购预约分级、定级、仓管等环节人员实行严肃责任追溯,落实相应的考核惩戒措施。

三、创新机制,着力推进职业烟农信誉度体系建设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培育诚信烟农作为专项整治劣杂品种工作的着力点,探索建立培育诚信烟农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县烟草专卖局(县烟草分公司)要畅通劣杂品种种植、收购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监督,对举报内容一经查实,要对举报者予以奖励,对有染劣杂品种的烟农建立失信档案,作出取消种烟资格或调减合同指标惩戒。

(二)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县烟草专卖局(县烟草分公司)要大力培育诚实守信烟农,着力探索实施差异化扶持措施,在合同分配上尽量满足,在物资供应上给予倾斜,在基础设施上予以优先扶持,在烟叶交售上实行绿通,全面建立新型的、相互信任的企农合作关系。

(三)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县烟草专卖局(县烟草分公司)要拓展失信烟农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对有种烟愿望的失信烟农开展教育引导,给予自我纠错、主动革新机会,经教育整改综合评价信用度达标后,要重新纳入诚信职业烟农群体进行管理

四、强化组织领导,全力保障劣杂品种整治取得实际效果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推动烟草产业发展工作相结合,立足全局,统筹兼顾,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找准工作切入点、支撑点,在开展烟草劣杂品种专项整治工作中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烟草劣杂品种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烟草专卖局(县烟草分公司)、县烟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邮政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烟草劣杂品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烟草专卖局(县烟草分公司)设立烟草劣杂品种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烟草劣杂品种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认真组织,抓紧部署,做到排查全覆盖、整治无死角。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部门联动,紧密配合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烟草劣杂品种得以彻底清除。

(二)强化宣传发动。要通过广播电视、自媒体、培训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坚持烟叶种植“良种化、区域化、规范化”“劣杂品种不下田”宣传引导,强化烟草专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切实把烟叶管理者及烟农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上来,确保烟农不私自留种、不私自育苗、不私自购买非规品种烟苗,树立良好的品牌意识和质量意识。同时,适时公布专项整治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杜绝劣杂品种种植、交售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烟草专卖局(县烟草分公司)、县烟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烟叶生产小分队要发挥跟踪检查、督导作用,全面掌握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对推进缓慢、问题突出的地区,靠前指挥,强化督促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采取明察暗访,提高检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对工作造假、不严不实的严肃督办,做到监督与考核同步进行,确保工作强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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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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