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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弥渡县委召开十二届第95次常委会会议

发布时间:2019-10-03 00:00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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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日,州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沙伟风同志主持召开十二届县委第95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习近平对全国道德模范表彰活动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审定有关事宜。

会议认为,《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对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作出了系统规定,是新时代党管农村工作的总依据,有助于我们落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学习宣传、强化督促落实、完善配套制度,推动《条例》的各项规定落细落小、落实落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对照检视,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


会议指出,今年各级巡视巡察反馈出我县部分单位存在违规列支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等问题,下步工作中,县总工会要加强对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既要保障职工应享有福利,又要严守政策红线,杜绝将工会经费变为单位“小金库”,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道德模范表彰活动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抓好学习宣传,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中的榜样示范作用,结合正在开展的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序推进“善行义举榜”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倡导孝老爱亲、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见义勇为等行为,在全县营造尊崇好风尚、弘扬正能量、促进全社会向上向善的浓厚氛围。

会议还对我县的生猪产业发展提出了要求,研究审定了《弥渡县县、乡()领导班子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弥渡县基层党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中共弥渡县委常委班子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等议题。

县委副书记张世伟、欧阳学礼,县委常委王以权、罗荣发、白枝云、郭永政、董云松出席会议,县政协主席罗鸿文、副县长范云良及党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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