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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8-2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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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弥渡县纪委,全称为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属于县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属独立预算机构。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弥渡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弥渡县纪律检查机关;弥渡县监察委员会由弥渡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弥渡县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弥渡县委和州纪委州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县纪委、县监委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

弥渡县纪委监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弥渡县纪委监委现有14个派驻机构,13个内设机构(不含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县委巡察办为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5个县委巡察组为县委派出工作机构,设在县委巡察办。

2020年,弥渡县纪委监委按照中央和省州纪委决策部署,在县委坚强领导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履行监督首责,重拳惩治腐败,着力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标本兼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一是聚焦“两个维护”这个前提,政治站位和政治监督得到全面加强。坚持把政治监督作为根本和核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二是聚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这个关键,监督职能得到强力推动。强化纪委监督“第一职责”、加强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实施精准规范问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刹住吃喝不良风气。三是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个中心,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氛围营造得到大幅提升。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对扶贫领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四是聚焦群众诉求和问题整改这个导向,信访、巡察等工作得到持续深化。整治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提升巡察监督,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五是聚焦从“严”主基调这个重点,惩腐除恶得到有效震慑。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巩固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成果、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和制度、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六是聚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这个责任,扶贫工作成效得到全面展示。切实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包保责任体系。七是聚焦忠诚干净担当铁军锻造这个标准,专业化队伍建设得到全面提高。派驻监督实效着力提升、组织开展全员学习培训、多元化多维度培养专业化干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弥渡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含县委巡察办、巡察组)。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3.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10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无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826.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6.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022.95万元对比增加803.17万元。预算执行收入增加原因:主要是派驻机构改革,15个派驻机构人员40多人于2月份调入县纪委,因而工资收入等增加,决算时以实际工资收入进行决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84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5.77万元,占总支出的96.27%;项目支出68.78万元,占总支出的3.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025.34万元对比增加750.43万元。预算执行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派驻机构改革,15个派驻机构人员40多人于2月份调入县纪委,因而工资支出等增加,决算时以实际工资支出进行决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5.77万元。与上年经费支出910.49万元相比,增加865.28万元,增长95.03%,增长原因:主要是派驻机构改革,15个派驻机构人员40多人于2月份调入县纪委,工资支出等增加,决算时以实际工资支出进行决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90.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4.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41%。人均年支出17.7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78万元。与上年114.85万元对比减少47.02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乡镇谈话室建设项目。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资金开支,年初财政预算安排34万元,其中,巡察工作经费30万元,接待费4万元,总投入34万元,占总资金的100%。截止20201231日巡察工作经费项目实际使用资金30万元,占总资金的100%,年末无结转;接待费项目实际使用资金0.21万元,占总资金的5.17%,年末结转3.79万元,占总资金的94.83%

2020年巡察工作重点采取常规巡察、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村级巡察等方式,完成十二届县委第十一轮至第十三轮巡察,分别对25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4个部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79个村(社区)开展村级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1419个,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36件。

2020年接待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从严控制接待经费支出。对未审批的,以及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接待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无现金方式的情况。接待费实行一事一结算的审核报销,所收取的伙食费按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未出现超预算支付接待费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4.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1,025.34万元增加819.21万元,主要原因:派驻机构改革,15个派驻机构人员40多人于2月份调入县纪委,因而工资支出等增加,决算时以实际工资支出进行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27.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其中: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1558.23万元,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1.00万元,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7.7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派驻县文体纪检组工资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支出,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2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65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56万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23万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4.9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5.03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预算的1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派驻机构改革后,机构和人员增加,工作业务量也大幅度增加,车辆使用量、车辆维修维护费支出也就增加。今年实际用于查办案件、应急业务所需车的车辆为4辆(含公务用车改革后划入政府用车服务平台的2辆),支出的用于查办案件和应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超出部门预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51万元,增长28.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75万元,增长31.35%主要原因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派驻机构改革后,机构和人员增加,工作业务量也大幅度增加,车辆使用量、车辆维修维护费支出也就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44.01%,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弥渡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弥党办发〔2019103号)的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今年实际用于查办案件、应急业务所需车的车辆为4辆(含公务用车改革后划入政府用车服务平台的2辆),支出的用于查办案件和应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超出部门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万元,占98.12%;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占1.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查办案件和应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查办案件、纪检业务产生的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88万元,与上年136.81万元对比增加48.07万元,主要原因派驻机构改革,15个派驻机构人员40多人于2月份调入县纪委,因而日常办公费用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9.80万元印刷费6.32万元、邮电费1.92万元、差旅费25.19万元、维修()0.22万元、会议费0.95万元、培训费2.23万元、专用材料费70.08万元、劳务费5.81万元、委托业务费1.95万元、工会经费11.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3.6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中国共产党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378.7元,其中,流动资产231.64元,固定资产147.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39.7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4.4固定资产新增2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8项,账面原值9.1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78.7

231.64

147.06

0

99.09

0

47.97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成立了由财务人员和分管财务领导组成的内部评价小组,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通过绩效评价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体系,提升绩效管理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经评价小组评价认为,我部门2020年项目支出使用绩效总体上达到既定目标,部门履职效果良好,成效显著,绩效自评等级为优。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我部门固定资产原值4444253.93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973691.87元,固定资产净值1470562.06元。当年新增固定资产价值242990.00元,均为更新办公设备,其中,通用设备202010.00元,家具、用具类40980.00元。当年减少固定资产价值91260.00元,其中,通用设备91260.00元,家具、用具类0元。固定资产成新率为33.09%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备注说明: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92501822201111


附件:中共弥渡县纪委 2020年决算公开2021082603285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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