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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5244251/2020-00111
  •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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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28 18:07
来源:杨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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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弥渡县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

第一部分弥渡县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2、依法开展全县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单位及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放射诊疗单位、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和批准后《卫生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等证件发放相关工作;3、依法开展全县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放射卫生、计划生育、职业卫生、采供血卫生、传染病防治及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4、组织开展全县各专业卫生监督专项执法检查,进行卫生监督抽检,负责收集整理全县卫生监督信息,并进行报告;5、依法对全县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单位、学校、集中式供水单位、放射诊疗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采供血机构及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及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执行行政处罚的具体事宜;6、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卫生计生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后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7、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8、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9、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实施方案,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指导、检查、考核工作,加强对协管员的培训、使用和管理;10、做好县域内企业食品安全标准备案相关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如下:

(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2019,共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70件(其中:新办78件、延续换证57件、注销35件);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3件(校验)。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生活饮用水日常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了集中式供水单位27户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

双随机共抽取集中式供水单位2家,目前完成率50%,完结率100%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对各类公共场所开展日常监督及艾滋病防治监督检查281户次,并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开展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专项检查、娱乐场所专项检查及高考前安全保障工作共5次。

2019年公共场所双随机共抽取21户,完成率90.48%,完结率100%。查处公共场所卫生违法案件5起,共罚款人民币250元,已结案;查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违法案件2起,共罚款人民币4000元,已结案。

(四)医疗机构监督工作

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医疗卫生监督检查93户次;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87户次;传染病防治综合评价38家;计划生育监督检查17户次;放射卫生监督检查8户次;取缔牙科摊点4个。

查处放射卫生违法案件1起,给予警告,已结案;立案查处医疗卫生违法案件12(其中:8起已结案,共罚款人民币28800元,4起正在办理过程中),没收药品器械18件;立案查处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28(其中:结案1起,27起正在办理中)

专项检查1)开展医疗机构疫苗接种、打击非法行医、扫黑除恶及整治医疗乱象、医疗机构感染管理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及检查共8次;(2)开展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126人次,检查养生馆、美容院、保健按摩类店铺等共103个;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卫生监督员25人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5家,对存在不足已出具监督意见书要求整改,该专项行动仍在进行中。

(五)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我县辖区内现有中小学校98所,年内监督检查学校92户次,2019年双随机共抽取中小学24所,完成率100%,完结率100%。县疾控中心抽检生活饮用水25所(其中州局双随机1所),检测项目为色度、浊度、嗅味、肉眼可见物、pH值、游离余氯,检测结果均合格的有2所,不合格的23所,不合格项目为未检出游离余氯、游离余氯低于规定值。学校传染病监督内容包括新生入学健康情况、预防接种证查验、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等工作,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内容包括教室采光、人均面积、黑板课桌椅设置、照明、宿舍人均面积等,学校饮用水工作检查包括:提供开水情况、水源防护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水质监测情况等。开展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抽检工作及青少年预防近视专项工作两次,其中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共抽检10家。

(六)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工作

共对辖区内的一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监督检查4次,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2人次。监督员分别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选址、布局、工艺流程、设备使用情况、卫生状况、从业人员持健康合格证明情况、车间操作情况、生产用水、洗涤剂和消毒剂使用情况、餐饮具包装、出厂检验、卫生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认真按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委托县疾控中心进行了2次卫生监督抽检,共抽检餐饮具样品65份,经检验,全部合格。

(七)法律法规宣传

结合弥渡县开展保健市场“百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及“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等,参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全力维护群众就医安全”等宣传活动,发放“非法医疗美容”、“预防艾滋病”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常识”等宣传折页资料1300多份。利用日常到被监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机会,对管理相对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并制作案例进行“以案释法”。通过开展集中宣传及现场个别宣传,积极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八)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年初,制定并下发了《弥渡县2019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弥渡县卫生计生监督协管项目考核实施方案》,成立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2019313日举办了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共42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水平。

2019年度协管工作开展情况: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共巡查供水单位260户次;开展学校卫生安全巡查,共巡查各类学校、托幼机构644户次,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开展医疗机构巡查、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562户次,取缔游医摊点28个,协助案件查处4; 开展传染病防治巡查541户次;开展公共场所安全巡查,共检查宾馆、理发店、美容院等公共场所1375户次。

 2019年度共对各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4次督导考核,根据督导考核结果,计算出应兑现给各乡镇卫生院的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报县卫计局统一拨付给各乡镇卫生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渡县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名称是:

弥渡县卫生监督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渡县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渡县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收入合计14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对比增加13.6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分析单位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及重大公共卫生支出增加形成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渡县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支出合计13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13万元,占总支出的70.14%;项目支出39.64万元,占总支出的29.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减少41.84万元,减少23.96%,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工作需要人员调出1人相应工资福利减少及部分项目未完成支付形成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渡县卫生监督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13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4.33万元,减少4.44%,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因工作需要人员调动减少1人从而造成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形成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渡县卫生监督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64万元。

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37.51万元,减少48.62%,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部分未完成支付形成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渡县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01万元,减少41.84万元,减少23.96%,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本年度工作需要人员减少1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及部分项目未完成支付形成的。形成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卫生健康(类)支出12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以及单位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渡县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预算的12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9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州局及本单位对全县范围内的基本公共卫生进行大检查等形成的。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12万元,增长5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3万元,增长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9万元,增长1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支出纳入核算形成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万元,占63.76%;公务接待费支出0.99万元,占36.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安全、重大公共卫生等发生的车辆运行油费、维修费、车检费、车辆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单位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安全、重大公共卫生等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渡县卫生监督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3万元,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1.42万元,减少22.72%。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单位开展厉行节约形成的。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电话费、电费、公车用车运行维护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弥渡县卫生监督所资产总额283.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7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39.24万元,累计折旧137.2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02.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4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9.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83.78

81.75

202.03

226.48

29.7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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