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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寅街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28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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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寅街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弥渡县寅街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渡县寅街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卫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改为主线,以提高全乡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突出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实做好卫生应急、预防保健工作,狠抓医疗质量,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完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加强计生工作宣传,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1、严格执行新医改政策,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3、着力做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4、重点抓好免疫规划工作。

5、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6、加强产科建设,确保孕产妇安全。

7、认真落实1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即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8、加强卫生院行风建设。

9、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

10、加强医院财务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渡县寅街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渡县寅街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渡县寅街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26.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7.68万元,占总收入的62.3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48.66万元,占总收入的37.6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9%,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9%,事业收入增加20.9%。主要原因分析到我院就诊的病人人数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渡县寅街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5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61万元,占总支出的72.32%;项目支出235.99万元,占总支出的27.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下降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8%,项目支出增加50.4%,原因是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加重,医院医疗业务扩大,开支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渡县寅街镇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6.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8%。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0.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渡县寅街镇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增多,支出增加。涉及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乡村医生、药具宣传员等项目开支,项目当年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渡县寅街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13%。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院内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福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2.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临时工工资,乡村医生补助,宣传员,药剂员工资发放;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渡县寅街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8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8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部分支出用卫生院的事业收入支付。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3万元,下降1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万元,下降1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部分支出用卫生院的事业收入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急救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渡县寅街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弥渡县寅街镇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1224.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7.22万元,固定资产499.95万元,在建工程60.75万元,无形资产6.6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7.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6.3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274.69万元,在建工程增加60.75万元,无形资产增加6.6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0平方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24.56

 657.22

 499.95

428.67

 71.28

 60.75

 6.64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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