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弥渡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我县晴间多云,最高气温28℃,最低气温15℃,森林火险气象风险等级4级。(2024年4月28日16时弥渡县气象台发布) 2024-04-28 16:38:47
  • 索引号: 015244251/2020-00103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体裁:

弥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决算目录

发布时间:2020-08-28 17:11
来源:
【打印文本】
分享到:

弥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弥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县妇计中心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为核心,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政策研究及其工作落实为手段,以全面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为目的,按《大理州2019年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及弥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度卫生计生工作及防艾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主要职能有:

1、宣传、执行《母婴保健法》和国家妇幼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全县实际拟定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

2、按《大理州2019年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及弥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度卫生计生工作及防艾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开展工作。

1)负责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咨询。

2)组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策略及规划的实施与评价。

3)开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领域的调查、研究、讲座等学术活动,推广适宜技术和新技术。

4)落实人才培养计划。

a、选派本中心业务技术骨干赴省、州级医院进修学习。

b、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方案对口帮扶”。

中心下设医务科、护理部、妇产科、儿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婚检科、麻醉科、功能科、检验科、药剂科、收费室、门诊注射室、基层保健科、行政办、优促办、防艾推套办、财务科、后勤科、保卫科等20余个临床医疗、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后勤保障等服务科室。

c、开展乡/村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5)负责全县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反馈及管理工作。

6)了解并掌握全县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制定本机构建设、管理规范,并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发展规划。

7)了解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发展动态,为业务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做出妇幼卫生工作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

8)负责妇幼卫生、计划生育项目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开展与其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从事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孕产妇死亡监测、0至4岁儿童死亡监测、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督导、艾滋病母婴阻断、国家“防艾推套”、“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及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杂症的诊疗等各项服务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务核算、监督、管理、考核、分析,有效促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规范会计行为,使我院的财务管理水平逐年提高。

2、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设备利用率,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医疗管理工作,有效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两个”死亡率,促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的不断发展。开展工作,并履行相应职能与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191.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4.11万元,占总收入的52.2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47.05万元,占总收入的47.79%;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2018年度收入合计3087.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2.74万元,占总收入的67.4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004.64万元,占总收入的32.54%;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收入减少的具体原因2018年住院综合楼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83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5.55万元,占总支出的90.55%;项目支出173.92万元,占总支出的9.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18年度支出合计283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9.60万元,占总支出的63.54%;项目支出1032.77万元,占总支出的36.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减少的具体原因是2019年以来住院综合楼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5.5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09%。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9.6万元,2019较2018年减少了134.05万元,具体原因是我单位倡导的开源节流取得一定成效。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92万元。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2.77万元,2019年较2018年减少了858.85万元,具体原因是2018年项目支出包括住院综合楼项目,2019年住院综合楼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5.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5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5万元,2019年较2018年减少了869.41万元,具体原因是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住院综合楼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6.92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3.75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874.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7%。主要用于公共卫生827.58万元,计划生育事务4.3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3.0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0万元,完成预算的6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0万元,完成预算的6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08万元,下降34.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8万元,下降34.7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下乡督导、救护车接送病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弥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3448.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54.93万元,固定资产835.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12.60万元,无形资产14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2.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0.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761.54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83.11万元,无形资产减少55万元,其他资产无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6.3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3项,账面原值68.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448.51

1354.93

835.98

753.86

 3.19

 0

78.93

 0

1112.6

 20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