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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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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红岩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28 17:22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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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部分弥渡县红岩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弥渡县红岩镇中心卫生院概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7.落实到位十三大公共卫生项目。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我部门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改为主线,以提高全乡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突出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实做好卫生应急、预防保健工作,狠抓医疗质量,继续推进新生儿“两病”筛查工作,完善孕产妇危重症抢救绿色通道,加强行风建设,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1.严格执行新医改政策,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积极学习新医改政策,努力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卫生院公益性,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成立院长为组长的卫生院医改领导小组,按照卫局的部署安排,扎实、稳妥搞好改革。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医疗、护理、功能检查、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监督,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依法依纪落实奖惩。不断改善医疗服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3.着力做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严格执行疫情监测、报告制度。进一步抓好流感防控,有效地切实抓好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和人禽流感、结核病、艾滋病、狂犬病、乙脑、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好传染病监测、预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与疫情处理,有效地降低传染病发病数,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突出重点疾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工作。

4.重点抓好免疫规划工作。坚持抓好基础免疫和冷链运转,认真做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特别是要抓好麻疹等免疫规划相关疾病防控和监测工作。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完成五苗接种任务。

5.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落实卫健局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措施和文件,严格控制、进一步降低参合农民医疗费用。严肃查处医务人员违纪违规套出合作基金行为,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

6.认真落实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即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7.加强党务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加强党组织建设,争取发展入党积极分子。

8.加强卫生院行风建设。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评议和综合治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培养医务人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努力同病人及其家属沟通思想,避免因服务不周而引起的医患纠纷。

9.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在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养急需的业务人才。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支持参加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和执业护士等资格考试,提高医务人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

10.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等制度,确保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针对医院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杜绝乱收费现象。

11.全面推行院务公开。认真落实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药品采购、财务收支、评先评优等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12.全面统筹抓好其他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抓好信访、维稳和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渡县红岩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渡县红岩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23.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7.60万元,占总收入的54.4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65.99万元,占总收入的45.53%;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2018年度收入合计1146.30万元,同比下降10.7%。因其财政补助收入减少,事业收入减少,故其收入同比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8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8.21万元,占总支出的69.22%;项目支出332.78万元,占总支出的30.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18年度支出合计88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60万元,项目支出223.40万元,同比增长28.9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我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8.21万元。2018年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665.60万元,同比增长12.41%。其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占比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我部门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2.78万元。2018年度用于专项业务的经费支出为223.40万元,同比增长48.96%。主要原因为卫生室改扩建工程项目增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614.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8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1.8万元,同比增长15.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2018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主要用于职工离退休支出、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补助。)

2.卫生健康(类)支出569.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3%。2018年度卫生健康(类)支出49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11万元,增长5.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1万元,增长5.82%因救护车维修支出增加,故而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上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渡县红岩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1072.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4.34万元,固定资产457.98万元,在建工程3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8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82.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72.33

 614.34

 427.98

 286.17

 16.79

 0

 125.02

 0

 3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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