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2500733301000
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政办发〔2016〕18号),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法规和政策,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责任;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负责全县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专业规划的编制,指导和监督村镇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管理;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及工程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和城乡规划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贯彻和监督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县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修建防空地下室;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人民防空经费的管理。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和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资质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安全鉴定、房屋产权产籍工作;负责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开发与建设;指导城镇房屋拆迁和物业管理工作。
(五)承担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拟定并组织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县建筑业综合管理的责任。负责贯彻实施建设标准、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工作;负责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建设工程定额管理;负责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负责燃气管理工作。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八)承担县城规划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的责任。负责县城规划区市政道路、公厕、路灯、排水设施等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公共绿地、风景林地、生产绿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镇绿化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
(九)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监督建设工程实施抗震设防;参与震灾经济损失评估;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危房改造工程相关工作;负责县地震恢复重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担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的责任。负责监督指导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和管理工作;负责自来水生产管理、运营工作;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营工作。
(十一)负责规划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和聘用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规划编制工作继续完善
加快完善“多规合一”。完成《弥渡县城乡总体规划(暨多规合一)》(2016—2030年)和《弥渡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0年)》编制,县城规划区面积达13.01平方公里,规划控制区面积达18.18平方公里,实现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控规全覆盖。规划成果已上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现正根据各方面意见建议,在自然、山水、历史、文化格局方面,就充分展现弥渡地方特色、文化特色对“多规合一”进行调整、完善。加快建立统一标准的空间规划信息数据库和搭建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城市形象节点设计工作。完成县城抗震防灾、消防、停车设施、地下综合管廊等专项规划编制,加快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编制。
(二)稳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1.“四治”工作情况。全年集中开展治脏、治乱、治堵等综合整治35次,口头教育15600人次,共查处办理案件579起,处罚579人。集中开展非法小广告治理,查破非法小广告案件5件,抓获违法人员5名,查获纸质小广告20000余份,捣毁盘踞县城5年多的小广告窝点一个。联合开展渣土泼洒专项整治,共查处超限运输渣土车辆泼洒案件38件,并对38名违法人员进行了处罚。按程序拟定出台了《弥渡县城区临时占道管理办法(试行)》,对经营性占道、建设施工占道、停车占道进行规范管理。完成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规划建设县城4个停车场,新增停车泊位956个。原滇西蔬菜批发市场和人民西路南侧停车场建设已完成场地搬迁,中心幼儿园东侧停车场建设已开工建设。完成毗江路(建宁路至建安路段的)贯通。
2.“三改”工作情况。完成菸园小区、中和小区、永华小区水电改造。完成农机厂、食品工业公司旧厂区改造,正在原址上建设农耕文化主题公园和小河淌水主题公园。青螺、毗江、双海三个社区城中村改造已启动,820户改造户已签订改造协议并开工建设。新建县城公厕2座、改造提升5座,实施乡镇政府和行政村所在地公厕建设改造97座。
3.“一拆”工作情况。2017年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违法违规建筑13.28万平方米,完成全年查处任务的116.72%。
4.“一增”工作情况。实施县委县政府拆墙透绿、老城区增绿等,新增县城绿化面积5.74万平方米。加快城市形象节点设计,双龙湖湿地公园建设已完成施工图设计、预算,祥临公路入城区天桥营立交绿化工程已完成规划设计,弥川大道入口两侧山体生态复绿工程正在做规划设计,毗雄河三道闸门滨河公园水景景观工程正在进行修改规划等前期准备工作。通过近年来县城提质增绿的大力实施,先后有29个单位、13个小区创建成为省级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现县城建成区面积已达5.0平方千米,县城人口4.0万人,截至目前,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达1.73平方千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39.60%、33.92%、10.41平方米。
(三)抓实农村危房改造
我局全面对标中央、省、州政策要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全面聚焦4类重点对象,着力解决农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有力助推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行领导联系指导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领导组成的农村危房改造联系指导工作组,每个局领导联系指导1个乡镇实施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及时下发《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指南》《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口袋书》共6000余册到各乡镇、改造户手中,以乡镇为单位对全县8个乡镇农村建筑工匠进行集中培训,组建农村危房改造技术专家组,定期不定期开展技术巡查和指导,为农村建房提供强有力的加护保障。2017年C、D级4类重点对象完成危房改造4000户指标任务已100%竣工;修缮加固5000户指标任务已开工3894户,开工率77.88%,已竣工3888户,竣工率77.76%。
(四)扎实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1.抓实城镇棚改。我局紧紧抓住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机遇,大力推动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改造范围22.62公顷,计划投资9.1亿元。功能定位为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功能片区,同时保留老城历史风貌,展现弥渡地方文化特色和小河淌水文化之城。2014年至2016年县城老城区实施棚户区改造1829户,在红岩镇实施400户。2016年棚户区改造指标任务1500户,已全部建成;2017年1000户指标任务已全部开工,基本建成406户;老城区棚户区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已基本完成,朝阳门、耀德门、文献楼已完工,中和门、仁寿门春节前竣工。通过三年多的努力,百年老城面貌焕然一新,老城区“小河淌水”历史文化精髓得于有效传承,传统商业和居住核心区的地位得到了巩固,“宜居、宜业、宜游”的格局已经基本形成。县城老城区街巷肌理、空间格局和建筑风貌得到了延续。老城区从曾经的“居住环境差、房屋建筑质量低劣、安全隐患大、基础设施落后”发生了质的飞跃,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品质全面提升。
2.抓实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我县从2005年以来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665套(公租房2165套,廉租房2500套),其中县城点2060套,教育、卫生系统及各个乡镇共建设2605套。在分配中,严格实行三审两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审核严谨,程序规范,确保应保尽保,杜绝非保得保的情况,目前已分配入住4457套。
(五)有效治理“两污”
红岩、新街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及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完工,扩建处理规模为6000立方米/日,扩建后弥渡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2000立方米/日,年均处理污水量为190万吨、污泥量1000吨,经处理后的废水达标排放,污泥作无害化处置。完成了县城纳污范围内的文笔北路、西街、顺城街、托盘街等路段污水管网建设,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7%。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寅街、苴力、密祉三个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选址和地形图测量,正在编制实施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弥渡县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项目建设(“6站1中心建设” ),采用 PPP模式,正加快推进,新街站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红岩、弥城站进行基础施工,寅街站进行主体施工,密祉站完成场地平整。垃圾处理厂渗沥液处理项目,现已完成可研编制。县城环卫保洁12月1日起已实行市场化运行,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已完成市场化运营招标。华润水泥窑协同处置城乡垃圾项目建设已完成,12月10日起已由各乡镇运达处置,日均运达处置89.8吨,重点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六)着力优化县城供水
积极推进县城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网改造提升,全年实现安全供水290万吨。县城供水二水厂改扩建工程,已完成土建工程,正在安装水池设备,完成后二水厂日供水能力可达1.5万吨。县城供水管网完成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4.3公里。组织实施了大横箐水库向县城输水管网改造完善施工,自9月完工通水以来,县城及周边农村供水水源全部为大横箐水库水,取水量平均每天约8000吨,最高可达10000吨,暂停了一水厂地下取水,供水水质从根本上得到了改善。
(七)加快推进村镇建设
1.省级示范村工作情况。已争取到9个自然村为省级示范村,其中:2015年的是苴力镇苴力小村获贷193万,德苴乡德苴村获贷200万;2016年的是红岩镇古城村获贷200万,牛街乡康朗村获贷200万;2017年的是弥城镇建宁社区姚芹村、寅街镇武邑村委会莘野村、寅街镇武邑村委会寅街村、苴力镇苴力村委会苴力下村、牛街乡马鞍村委会二宜村正在开展贷款申报工作。
2.传统村落工作情况。已申报成功5家国家级传统村落,其中:密祉镇文盛街村列入第二批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现已完工;牛街乡牛街村委会列入第三批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已于2017年3月完工;寅街镇朵祜村、大庄村,苴力镇大寺村列入第四批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已完成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已通过州级省级相关评审,目前正在进行传统村落保护的资金筹措及前期工作。现正在开展第五批国家级传统村落(也是最后一批)申报工作,完成了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及其网上录入工作,除苴力镇的白云村委会白云小村和德苴乡的塘子村委会花鱼洞村外,其他18个传统村落申报资料均已通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初审,等待住建部最终审批。
(八)抓实人防工作
加快推进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编制。顺利完成州人防办安排部署的“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加大人防宣传工作力度,在花灯广场、青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横幅6条,粘贴试鸣公告50份。对弥城中学、弥渡职中人员相对密集两所学校的师生普及了国防知识,增强防空防灾意识,发放《弥渡县人民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手册》1000余份。依法依规审批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1个(弥渡县中医院整体改造建设项目,面积1496.79平方米);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239件,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5.47万元。抓好人防设备维护,每季度按时对县城5台警报器进行检查维护。
(九)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服务好建筑业企业,积极引导企业提升自身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建筑施工企业由原来的4家增加到了8家,其中二级企业1家,三级资质企业6家,劳务分包企业1家。发展商品混凝土拌合企业2家,为商品混凝土的推广使用,促进建筑业节能环保打下了基础。进一步转变职能,改革监管方式,简政放权,优化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共完成投资12059.35万元的37个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未接到任何投诉和举报。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受监管理工程项目53个(125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为64.83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项目11个(19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4.33万平方米;竣工验收项目20个(23个单位工程)、5.79万平方米。深入开展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共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6个。制订下发了《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弥渡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质量安全工作方案14个,开展专项检查17次,完成监督检查记录165份,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8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5份,排查治理质量安全隐患800余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建筑领域质量监督责任,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良好,未发生较大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十)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认真落实房地产去库存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2017年1至11月商品房销售面积11.66万平方米(785套),同比增长273.72%,可售待售商品房面积3.82万平方米,商品房去化周期4个月以内。
第二部分 部门收支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决算总收入28385.36万元,比上年增长12384.55万元,增长43.63%。决算总支出20510.7万元,比上年增加9637.19万元,增加46.99%。
本年的收入支出决算中,我局的决算收入同比上年增长43.63%,增长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工资结构性调整增资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各项基本建设项目争取到了大量的中央及省州资金支持。决算支出比上年增加46.99%,主要是往年在建的各个项目进入到了工程竣工结算阶段,所以各个项目款支付较多导致了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决算收入28385.36万元, 总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500.36万元,占总收入比重为的96.8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85万元,占总收入的3.12%;其他收入885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3.12%。
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决算支出20510.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879.27万元,占总支出的4.29%,比上年增长116.03万元,增长15.2%;项目支出19631.46万元,占总支出的95.71%。
1、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我局机构运转支出基本支出879.27万元,占总支出的4.29%,比上年增长116.03万元,增长15.2%。其中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773.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比上年增长77.02万元,增长11.05%,增长原因为工资结构性调整增资;公用经费支出105.4万元,比上增加39万元,增加58.74%,增加原因是今年开展的各个项目较多,因工作需求购置了部分办公设备。
2、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我局项目支出18008.26万元,主要用于由我局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城乡“一水两污”、规划编制、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建设管理等实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职能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开展的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750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15.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771.55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0510.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14.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195.74万元。支出比上年增加89.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83.24万元,比上年增长11771.55万元,增长97.63%。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91.87万元,医疗卫生36.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38.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76.4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拨款83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98.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8.41万元占总支出的3.3%,比上年增长115.21万元,增长15.1%,增长原因为工资结构性调整增资。其中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719.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5.4万元。
2017年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85万元,比上年减少2787万元,减少75.9%;支出1195.74万元,比上年减少775.06万元,减少39.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我局支出“三公”费10.6万元,比上年增加1.69万元,增加18.96%。2017年我局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因基建项目较多及下乡较多,公务用车完全保留,公务运行维护费支出5.11万。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5.5万元,支出5.49万元。
2017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用车购置事项、外事及国(境)外公务接待,无相应经费支出。年内国内公务接待计200批次1500人,主要用于省、州上级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县外有关部门到我局考察参观及各乡镇村人员到我局联系工作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财政一般预算拨款安排我局机关运行费99.11万元,比上年增加4.98万元,增加5.04%。增加原因是今年各个项目开展较多,因工作需要购置了部分办公设备。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中公务接待费5.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65318.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098.68万元,固定资产908.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6080.32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6237.8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38.26万元,增加10.76%,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1.58万元,增加75.73%。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出租房屋。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 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65318.76 |
22098.68 |
908.65 |
245.55 |
142.77 |
|
520.33 |
|
36080.32 |
|
6237.82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计划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
购8.5万元,工程采购450万元,规划设计等业务采购520万元;决算办公设备采购8.5万元,工程采购450万元,规划设计等业务采购52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8年2月我局已将2017年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项目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并通过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收入885万元,是保障性安居工程2017年州级配套资金州财政直拨州城乡投公司,州城乡投资公司转拨我局,未从县财政国库经过没列县级预算指标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助支出,又含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退休费、遗属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单位行政运行开支,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不含基本建设项目支出中用于项目管理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支出。
3、按照中央及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2925007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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