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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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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补充公开)

发布时间:2019-02-25 00:00
来源: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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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渡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正文

第一部分  弥渡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渡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政办发〔201362号),弥渡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研究部署和检查督促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二)分析研究全县治安形势,掌握影响和危害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制定对策。

(三)领导、指导、督促、检查、组织、协调、侦查和处置全县各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和骚乱。

(四)指导、监督和参与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外国人和出入境工作,以及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领导、组织、协调和参与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并组织抓好禁种、禁吸毒品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八)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组织开展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和各类交通事故的查处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工作,搞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收容教养报批工作及参与行政复议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组织、制定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制度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十五)组织开展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公安机关队伍内部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六)对两劳刑释人员实施监督考察。

(十七)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救死扶伤,紧急排险,便民利民,为社会提供服务。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弥渡县公安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227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26人,离退休人数3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3人;实有车辆编制25辆,在编实有车辆2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弥渡县公安局决算总收入5567.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67.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932.5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总支出493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2.19万元,占总支出的69.74%,项目支出1493.66万元,占总支出的30.26%。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36,5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弥渡县公安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42.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6.9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6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弥渡县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和专项业务的项目经费支出1493.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91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主要包括: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建设、禁毒专项经费支出、看守所搬迁设备采购、民警加班工资、国保特别业务费等项目专项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渡县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2.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74.6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4373.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1%。主要用于以下支出:行政运行支出3225.13万元,治安管理支出160万元,国内安全保卫15万元,刑事侦查支出12.51万元,经济犯罪侦查15万元,禁毒管理79.18万元,网络侦控管理11.86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支出60万元,信息化建设支出123.73万元,其他公安支出416.34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53.8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主要用于以下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56.22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41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5.34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4.25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0.3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主要用于以下支出:行政单位医疗151.91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1.6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渡县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98万元,支出决算为82.32万元,完成预算的98.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1万元,完成预算的92.6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0.41万元,增长32.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8万元,下降2.95%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2.51万元,占1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9.8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主要用于弥渡县公安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5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5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弥渡县公安局(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渡县公安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74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弥渡县公安局资产总额4204342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49644.25万元,固定资产34709965.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583811.6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基本完成年初预定目标,但还有值得改进的地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需解释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弥渡县公安局收支决算总表 /temp/153475280170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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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9250183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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