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医保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8月17日
第一部分 弥渡县医保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弥渡县医保中心主要负责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离休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基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人员参保信息的管理、维护工作;核定和拨付参保人员应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对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协助工会做好职工互助医疗的报账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弥渡县医保中心,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2016年部门决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总收入6,430,598.68元,财政拨款收入6,430,598.68元,其中:社会保障及就业拨款1,362,330.74元,住房保障拨款119,588.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48,679.94(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870,672.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总支出6,430,598.68元,基本支出6,310,598.68元,项目支出120000.00元。
全年人员经费支出6,270,723.08其中:基本工资支出366,895.95元,津贴补贴支出797,704.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7,188.33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674.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90,260.00元,其中:医疗费4,870,672.00元,住房公积金119,588.00元。全年公用经费支出39,875.60元,其中:办公费7,045.20元,手续费10.00元,差旅费12,495.40元,公务接待费1,625.00元,劳务费2,800.00元,工会经费15,9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渡县医保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0,598.68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2,330.7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48,679.94元,住房保障支出119,588.00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弥渡县医保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625.00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1625.0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弥渡县医保中心无人员因公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弥渡县医保中心无购置公务用车及相关费用的发生。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弥渡县医保中心公务接待费支出1625.00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业务学习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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