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年弥渡县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已经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后由弥渡县财政局下达,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弥渡县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和支出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渡县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政办发〔2011〕56号),弥渡县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一)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
(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
(三)合作医疗职责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三、部门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实有人数51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0人,退休人数21人;财政全供养51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81.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81.48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08万元,占总支出的99%,项目支出3.4万元,占总支出的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弥渡县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8.0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36.2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2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7.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离退休金、退休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弥渡县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和专项业务的项目经费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公共卫生工作。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2017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2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0.66 | 0.66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0.53 | 50.53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0.84 | 0.84 | |
2082701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1.63 | 1.63 | |
2082702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1.19 | 1.19 | |
2082703 |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 1.9 | 1.9 | |
2100301 |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 | 368.67 | 365.27 | 3.4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2.15 | 22.15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0.71 | 0.71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3.2 | 3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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