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弥渡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本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弥渡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和支出情况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弥渡县医保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隶关系为二级,资产由办公室主任为主,财物为辅,科室负责人为管理人员的管理架构,本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部门主要负责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离休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基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人员参保信息的管理、维护工作;核定和拨付参保人员应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对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协助工会做好职工互助医疗的报账管理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编制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编制人数43人,在职实有42人,退休人员1人,离休人员0人,财政全供养42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09.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09.34万元,上年无结转。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0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34万元,占总支出的51.75%;项目支出487万元,占总支出的48.25%。
四、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财政补助日常支出522.3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56.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3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燃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5.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1%,退休费、退休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0%。
五、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为435万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万元,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业务费及城乡居民参保信息登记采集费等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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