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寅街镇中心学校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6年弥渡县寅街镇中心学校部门预算已经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后由弥渡县财政局下达,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弥渡县寅街镇中心学校和镇属10所学校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现将弥渡县寅街镇中心学校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和支出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事业单位法人证》(事证第153292500167号),弥渡县寅街镇中心学校主要职责如下:
做好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抓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教研工作,搞好成职教和业余扫盲工作,拟定全镇教学计划和发展计划,做好招生、教师评聘及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包含:1所初级中学,9所完全小学,1所公立幼儿园。实有人数371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76人,离退休人数9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94人);财政全供养371人,非财政供养0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805.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805.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0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5.2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弥渡县寅街镇中心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05.2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0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0%,离退休金、退休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7.57%。车辆运行维护费20000元/辆·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用于保障弥渡县寅街镇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和专项业务的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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