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弥渡县文化馆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6年弥渡县文化馆部门预算已经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后由弥渡县财政局下达,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弥渡县文化馆属1个财政供给事业单位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现将弥渡县文化馆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和支出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渡县文化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渡县文化馆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文化活动组织。
(二)业余创作团体管理,业余文化创作组织,授权管理文化市场村级文化室业务指导,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文化交流,大众科普资料编辑。
(三)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相关文化产业经营管理。
三、部门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实有人数14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人,离退休人数4人(其中:离休0人,退4人);财政全供养14人,非财政供养0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7.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7.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4万元,占总支出的92.18%,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7.8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弥渡县文化馆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9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6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74%,离退休金、退休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0.58%。其中,年人均办公费2000元,车辆运行维护费0元/辆·年(按照定员定额标准)。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弥渡县文化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和专项业务的项目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包括:文化馆业务经费:10万元。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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