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林业局“三公”经费2014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4年弥渡县林业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6万元(含森林公安局8.5万元),其中,安排公务接待费9万元(含森林公安局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7万元(含森林公安局5万元)。
弥渡县林业部门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26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9 |
3、公务用车费 |
17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7 |
(2)公务用车购置 |
|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使用本级财政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形成的上年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包括年初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数、年中财政追加预算安排支出数、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安排支出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