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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4219J00/2023-00043
  • 发布机构: 县林业和草原局
  • 成文日期: 2023-10-17
  • 体裁: 其他

弥渡县林草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3-10-31 10:29
来源:弥渡县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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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森林、草原、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权限范围内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指导乡镇、东山林场依法查处违法征占用林地、草地、湿地,乱捕滥猎陆生野生动物,乱挖破坏野生植物、盗伐滥伐林木及森林草场火灾等林草和草原行政案件。

二是严格审查林草行政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林草行政处罚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认真审查林草行政案件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引用法律条款是否正确,处罚标准是否适当。今年以来共审查林草行政案件58起,其中已结案52起,未结案6起;应收缴罚款97.7545万元,已收缴罚款51.8065万元。审查的案件中已缴纳罚款案件49起,撤销立案1起,不予行政处罚案件2起,未缴纳罚款案件5起,正在申请听证程序案件1起。

三是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行政执法考试。为培育一支高素质的林草行政执法队伍,确保人人有执法资格,并学好法、用好法、执好法、守好法。今年以来,引导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积极参与行政执法考试1批次,共4人参加,考试成绩均为合格。

四是完成执法大队统一信用代码证、法人登记及印章报备和刻设等工作。

五是按时完成系统录入工作。按照规定按时将林草行政案件录入到“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和“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接受监督管理。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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