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因弥渡光富运输经营部、弥渡勇九货运部两家企业投资人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出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弥渡大队许可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规定: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现对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公告注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你业户应将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交回至原发证机关,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请以上两家业户依法向弥渡县交通运输局提交申请经营许可。
1.业户名称:罗光富,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证号:532925000387,运输证号:532925010393。
2.业户名称:周勇,经营范国: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证号532925001204,运输证号:532925010395。
特此公告
弥渡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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