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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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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21 18:49
来源:弥渡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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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弥渡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20193月组建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医用耗材和医药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等职能;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经办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离休人员、伤残军人等项医疗保险业务;指导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工作,为参保单位、职工及城乡居民提供医疗保险业务咨询服务,服务和管理全县定点医药机构。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内设4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弥渡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医疗保障扶贫各项工作。

2.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健全风险防控制度,加强行政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经办内审稽核能力,促进基金监管和经办协议管理相对独立又相互补充。加大对两定机构医疗服务管控,加大日常审核、稽核、电话随访、入户调查以及实地审核监督力度,力争实现对不合理医疗费最大限度的控制,杜绝一切贪污、挤占、挪用、套取、骗取医保基金情况发生。

3.深化医药服务价格改革。

4.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改革。

5.妥善做好生育保险职能工作。

6.加大医疗保障工作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医保服务水平。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信息公开、释疑解惑、凝聚共识,简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保障参保人员医疗服务需求,改善群众体验,优化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尽量缩短定点结算拨付周期。

7.进一步健全完善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州的统一部署安排,抓好相关工作落实,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并网互联和医疗信息网医保信息网并网互联,医药卫生一网通工程;健全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制度,实现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一卡通医疗费结算工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37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72.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72.5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9.35万元,增长12.88%,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增加了对新冠病毒疫苗和接种费用补助资金26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72.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72.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72.54万元(本级财力2272.5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9.35万元,增长12.88%,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增加了对新冠病毒疫苗和接种费用补助资金26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72.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7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35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分析为2022年财政全额供养人员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1808.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2.7万元,增长21.73%,主要原因分析为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人均标准提高,同时增加县财政对新冠病毒疫苗和接种费用补助资金项目,项目资金合计263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72.54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2080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401.93万元,主要用于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支出及人员工资支出等。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3099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补助600.00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

2101201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84.00万元,主要用于城镇职工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补助。

210120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939.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补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个人补助。

21013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支出5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乡医疗救助相关工作的开展。

2101501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补助25.5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相关工作的开展及在职职工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补助。

2101502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医疗保障政策管理补助5.00万元,主要用于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奖励资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1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89万元,项目支出1485.30万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具体为:

1. 301工资福利支出42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1基本工资支出9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22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奖金支出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2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3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

30201办公费支出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支出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30309奖励金补助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4.313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77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78.00万元)。

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177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78.0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2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8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8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25人次。

我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预算资金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我部门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覆盖面,调整及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偿方案,全面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顺利完成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任务,监督管理有关医疗保障基金,保障医保各块工作业务运行正常、资金运转安全;加大城乡居民及城镇职工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医保经办机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强化监督,规范运行,完成生育保险职能划转,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承担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相关工作;贯彻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县级财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补助:建立健全保障制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将政策落实到位。

2.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业务费及参保登记信息采集费:保障全县2022年医疗保障工作有序进行,做好2022年医疗基金的筹集,拨付及监督运行,确保医疗基金安全。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确保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保证医疗基金的稳定性,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4.城乡特困医疗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达不到90%的,不足部分由县级政府统筹资金进行兜底保障,确保住院报销达90%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补助,财政按照经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审核确认的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的30%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财政对医保基金的 补助部分,中央、省、州、县四级分担比例如下:中央财政承担50%;省级财政承担35%;州级财政承担3%;县级财政承担12%。县级财政承担部分,其中:县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30%;县财政对城镇职工补助70%

6.城镇职工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补助,财政按照经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审核确认的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的30%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财政对医保基金的 补助部分,中央、省、州、县四级分担比例如下:中央财政承担50%;省级财政承担35%;州级财政承担3%;县级财政承担12%。县级财政承担部分,其中:县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30%;县财政对城镇职工补助70%

7.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补助资金: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退休公用经费、工会费、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及留用10%与上年对比减少5.3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导致各项预算资金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12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318.82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9.03万元,固定资产25.36万元,受托代理资产54.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2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上年资产中包含财政应返还额度81.86万元,本年无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6项,账面原值13.5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弥渡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1、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

大医保通〔202145号关于做好2021年大理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

弥渡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4、项目基本概况

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县级财政承担27.84元。

5、项目实施内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580元,中央和云南省按8:2比例分担,其中:中央承担464元,云南省承担116元。云南省承担116元按照省级和大理州7:3比例分担,其中:省级承担81.2元,大理州承担34.8元。大理州承担的34.8元,按照州县2:8比例分担,其中:州级承担6.96元,县级承担27.84元。

6、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预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860.0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212月完成项目实施。

8、项目实施成效

    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第一做好参保工作。落实好脱贫户、低保特困、孤儿、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资助参保政策。特困人群要做到应保尽保,力争100%参保。第二严格落实好国家和省局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要求,执行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和标志。第三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

   (五)弥渡县医疗保障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我部门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第二部分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2.2022年弥渡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20220221044052404

        

监督索引号53292501476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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