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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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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22 09:35
来源:弥渡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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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弥渡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弥渡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20193月组建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医用耗材和医药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等职能;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经办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离休人员、伤残军人等项医疗保险业务;指导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工作,为参保单位、职工及城乡居民提供医疗保险业务咨询服务,服务和管理全县定点医药机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

我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成州医疗保障局下达的参保任务,强化妇女儿童参保工作。推动参保人在居住地、就业地参保,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促进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开展重复参保专项核查治理,清洗参保数据,动态精准掌握不同人群参保情况,有效杜绝重复参保。

2.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坚持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基金运行的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严厉惩处欺诈骗保,进一步规范辖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发挥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作用,持续强化一案多查、联合惩处工作机制,完善行刑衔接、行纪衔接。严格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范用好举报奖励机制,加大对各地移交线索办结案件抽查复核力度。组织开展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基金监管良好舆论氛围。

3.深化医药服务价格改革。按照省、州要求及时督促辖区内各医药机构做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集中带量采购等工作,组织本辖区医药机构集中采购数据填报及报量审核工作,通过统一规范全县同级别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间的比价关系。对医药机构药品、耗材采购情况进行及时监测,确保采购工作有序推进。认真落实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加大医药价格监测力度。

4.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办法,持续提高直接结算率。继续拓宽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覆盖面,扩大高血压、糖尿病等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全面推行门诊慢特病待遇省内异地认定,实现在医疗机构一站式办理。

5.持续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加强与民政、税务、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的对接,做好特殊人群的数据比对和医保系统的身份标识,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落实医保防贫减贫长效机制措施,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严格落实特殊人群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体100%参保,100%系统标注,个人缴费100%按政策资助。

6.推进法治医保建设。推动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则》落实落地。规范全县医保经办机构行政检查流程,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慢特病准入执行情况检查。

7.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做好我县智慧医保信息平台的运维工作,及时上报系统问题及业务需求,保障医保业务的正常进行。持续做好医保标准编码动态维护,落实标准应用考核评估机制。借助大数据技术手段、信息化系统提高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加强智能审核、信息化监控手段,提高医保行政管理效率及质量。指导县医院开展医保移动支付试点建设,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实现就医挂号、结算、自助办理医保业务,提升参保群众就医购药体验。

8.加强医保干部队伍建设。不定期开展医保队伍岗位素质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以干促学、以会代训等方式,全面强化医疗保障政策、法规、操作流程等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全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将医疗保障政策学习贯穿工作始终。

9.加大医保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保政策业务培训,使医务人员熟悉医保政策,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诊疗水平,把病人留在基层,从而节约医保基金,确保医保政策执行到位。加强医保政策解读和新闻宣传,做好医保舆情处理及应急工作,加大政务信息报送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网站和新媒体维护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部门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14.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4.0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58.45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政策变动,县级财政暂不需要配套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保,同时县级财政配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不再由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部门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4.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4.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4.09万元(本级财力614.0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58.45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政策变动,县级财政暂不需要配套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保,同时县级财政配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不再由部门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4.0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1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6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年人员变动;项目支出137.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0.41万元,下降92.39%,主要原因分析为政策变动,县级财政暂不需要配套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保,同时县级财政配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不再由部门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14.09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2080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358.22万元,主要用于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支出及人员工资支出等。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

2101201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75.21万元,主要用于城镇职工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补助。

210120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2.3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补助。

2101501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补助25.0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相关工作的开展。

210150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医疗保障政策管理补助5.00万元,主要用于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奖励资金。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4.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1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5万元,项目支出137.59万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具体为:

1. 301工资福利支出43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1基本工资支出11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15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奖金支出4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3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8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

30201办公费支出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支出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30309奖励金补助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13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0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7.59万元)。

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10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7.59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我部门2023年无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部门2023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购买项目0个,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预算0万元、社会管理性服务预算0万元、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预算0万元、技术性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预算0万元、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23人次。

我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我部门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覆盖面,调整及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偿方案,全面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顺利完成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任务,监督管理有关医疗保障基金,保障医保各块工作业务运行正常、资金运转安全;加大城乡居民及城镇职工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医保经办机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强化监督,规范运行,完成生育保险职能划转,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承担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相关工作;贯彻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我部门2023年重点项目有4个,分别是:医疗保障工作经费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县级财政补助项目、城镇职工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县级财政补助项目、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补助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为:

项目1医疗保障工作经费项目25万元。

绩效目标:用于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业务费及参保登记信息采集费,保障全县2023年医疗保障工作有序进行,做好2023年医疗基金的筹集,拨付及监督运行,确保医疗基金安全。

项目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县级财政补助项目32.38万元。

绩效目标: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补助,财政按照经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审核确认的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的30%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财政对医保基金的补助部分,中央、省、州、县四级分担比例如下:中央财政承担50%;省级财政承担35%;州级财政承担3%;县级财政承担12%。县级财政承担部分,其中:县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30%;县财政对城镇职工补助70%

项目3城镇职工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县级财政补助项目75.21万元。

绩效目标: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补助,财政按照经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审核确认的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的30%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财政对医保基金的补助部分,中央、省、州、县四级分担比例如下:中央财政承担50%;省级财政承担35%;州级财政承担3%;县级财政承担12%。县级财政承担部分,其中:县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30%;县财政对城镇职工补助70%

项目4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补助项目5万元。

绩效目标: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退休公用经费、工会费、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及留用10%。与上年对比减少0.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预算资金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12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276.83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1.96万元,固定资产31.94万元,受托代理资产12.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8万元,资产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将2020年的结余资金上缴财政。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弥渡县医保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补助项目

二、立项依据

云医保〔201945号关于印发《云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五、项目实施内容

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补助资金用于弥渡县医疗保障部门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举报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参保人员等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或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予以相应奖励。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预算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补助

资金5.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312月完成项目实施。

八、项目实施成效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的权益。

  

第三部分弥渡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附件1-2.弥渡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222083757389

        

监督索引号53292501476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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