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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街镇人民政府应急避难场所疏散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25 19:00
来源:弥渡县寅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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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安全避险常识保护自身安全,疏散中要沉着冷静、就近避险、疏散。按规定线路撤离疏散。到达集中地后,附件居民以楼(栋)、村组为单位集中,各村(单位)要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及时向镇和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为确保及时、高效、有序运用安全避险常识保护自身安全,疏散中要沉着冷静、就近避险、疏散。依据《寅街镇地震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要求,结合公园应急避难场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应急避难场所基本情况。地处朵祜公路、祥临路集镇中心,法制广场应急避难场所位于区寅街新地村4号正对面。北面是寅街政府,南面背靠天寅吉第,西面为朵祜公路,东面与街道相邻。用于应急避难场所面积约4000平方米,6000人可进入广场避难、1000多人进入广场避难场所紧急避险安置,其余人员由区政府统筹安排到寅虎山泉广场等其他场所避难。

二、应急疏散指挥机构。

由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长,成立镇应急避难场所疏散指挥部。镇人民政府镇长任常务副指挥长,镇人大主席、镇常务副镇长、副镇长、武装部长任副指挥长。镇政府各办公室、各村委会、武装部、镇派出所、镇社会事务办、镇财政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环卫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水务站、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社保中心、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林业和草原站、镇司法所、镇中心校、镇中心卫生院、镇共青团、镇供销社、镇红十字会、镇供电所、镇烟草站、云南弥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寅街支行、镇邮政所、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镇公路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和指挥工作,做好人员应急疏散安置、应急物资供给、社会治安和秩序维护、道路疏通、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卫生清理等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应急办,负责按指挥部要求统筹协调应急避难场所疏散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和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三、应急疏散工作组。

由镇政府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镇应急避难场所疏散指挥部下设疏散安置工作组、应急物资供应组、应急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社会治安和秩序维护、配套设施保障组、宣传教育工作组等6个工作组。突发灾害性事件发生后。迅速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各工作组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按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确保避难场所正常运行。

(一)疏散安置工作组。寅街村委会和镇民政办、人防、财政所、派出所、应急办等根据各自职责和相关应急预案,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应急疏散线路和紧急疏散要求,合理疏散和安置避险群众。制定各单位、楼栋应急疏散方案和线路图,村委会牵头做好群众的疏散工作。组织经常性应急疏散演练;紧急避险时,组织群众、集镇居民就近到避难场所安置灾情解除后,负责组织木辖区内灾民有秩序地撤离避难场所。镇民政办负责搭建临时帐篷、设置避难场所救济物资临时供应点,调配和发放救灾物品,保障避难场所内灾民的基本生活。镇派出所、应急办、公路管理所负责引导受灾群众分区安置,搞好秩序维护、交通疏导和受灾区域人员搜救和疏导。

(二)应急物资供应组。镇财政所配合,由民政办牵头负责。负责避难场所易保存的应急物资常规储备,对不便储存的应急物资,要与附近单位签订保供协议。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后,负责迅速提供救济物品,保障避难场所所需物资和粮油、食品、水等日常生活用品的供应,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应急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负责做好现场抢救、医扩及转运伤员,由镇中心卫生院牵头。负责避难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立临时治疗点。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保障药品、医疗器械的供给,搞好心理干预和帮助等工作。

(四)社会治安和秩序维护组。由镇派出所做好人员的疏散转移,维护避难场所治安,进交通疏导和管制,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目标和设施的值班巡逻和警戒等工作。特殊情况下,对灾区实行特别管制。

(五)配套设施保障组。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保障避难场所内灾民的生活用水,负责组织、协调对避难场所内被破坏的供水、供电设施进行抢修。必要时实施应急供水措施;保障避难场所内的正常供电,必要时启用避难场所内的应急发电设施;保障避难场所内地下污水正常排放,如被破坏,立即组织、协调进行抢修。由镇水务站、供电所牵头负责。协调相关供水、供电单位做好供电、供水设施的维护,储备一定数量的移动供电、供水设施和装备确保满足避难场所内受灾群众的用水、用电需求。供水管网被破环后,若移动供水无法满足需要,镇林业站协助做好从水库急取水、供水。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在避难场所内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厕所,并负责维护和管理;镇移动、电信公司牵头负责。保障移动通讯和设备,确保应急通讯和对外联终畅通。由镇环卫站牵头负责对指定地点设置垃圾盛放设施,并及时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内生活垃圾的清理清运工作。搞好应急设备设施和各类标示牌的维护,确保避难场所能够发挥正常的功能。

(六)宣传教育工作组。由镇党政办牵头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避难场所内灾民发布震情、灾情有关信息,积极稳妥地开展防震抗震、地震应急、自救互救的宣传教育,提高灾民战胜灾难的斗志;制止地震的传播,稳定避难场所的社会秩序。

四、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和启用。

县、镇政府发布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预报或发生后,启动相关预案的同时,根据应急避难场所及疏散通道平时服务于本身原有功能,按照平灾结合的原则。决定启用本应急避难场所。解除启用命令后,群众应无条件立即撤出。

五、应急疏散响应。

镇应急疏散指挥部、各工作组及应急救援队伍,发生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含预警)县、镇政府决定启用本应急避难场所后。按照本方案要求,在上一级领导机构的指挥下,按各自职能,有序组织开展应急疏散工作。紧急疏散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就近避险、服从指挥、有序疏散原则进行紧急避险疏散。镇中心校优先组织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疏散撤离。受灾地村委会牵头负责,镇级有关部门配合,优先组织动员辖区内的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疏散撤离。辖区所有人员要按照规定的紧急疏散路线迅速、有序地撤离疏散到紧避险场地。发生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含预警)后。等待镇政府统筹安置。各村委会以自然村、村民小组为单位,分组有秩序地按照疏散路线进入指定的疏散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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