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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MB0X27326/2023-00083
  • 发布机构: 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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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8-21 09:33
来源: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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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草案。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3、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艺术门类、各艺术品类发展。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智慧旅游建设。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博物馆工作。9、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11、指导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进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13、负责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强基固本,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2、以“五个起来”为抓手,扎实推进文旅工作。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理现场办公会“两城一区”的新发展定位和州委、州政府南部弥南农旅融合现场办公会精神及“小河淌水乡愁地、绿色蔬菜产业园”的新发展要求,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打造名副其实的“小河淌水·幸福弥渡”的相关要求,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以“五个起来”为抓手,打造“泡温泉、品美食、赏花灯”文化旅游品牌,全力推进文化旅游工作。3、落实项目为王理念,策划、包装、申报文旅重大项目。4、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5、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发展优秀民族文化。6、在推进市场综合整治上下功夫,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人事股、公共服务股、产业发展股、市场管理股、综合执法监督股,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弥渡县花灯剧团

2.弥渡县文化馆

3.弥渡县图书馆

4.弥渡县文物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弥渡县花灯剧团

2.弥渡县文化馆

3.弥渡县图书馆

    4.弥渡县文物管理所

    5.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5,630,506.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53,414.15元,占总收入的97.7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77,091.90元,占总收入的2.2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569,711.78元,增长34.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72,423.88元,增长42.5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902,712.10元,下降61.0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二是由于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进度与去年相比较有所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6,024,000.12元。其中:基本支出11,264,017.39元,占总支出的43.28%;项目支出14,759,982.73元,占总支出的56.7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39,203.99元,增长7.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48,404.11元,增长5.12%;项目支出增加1,190,799.88元,增长8.7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二是由于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进度与去年相比较有所提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64,017.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8,404.11元,增长5.12%。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61,132.55元,占基本支出的91.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2,884.84元,占基本支出的8.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59,982.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0,799.88元,增长8.78%。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进度与去年相比较有所提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以“五个起来”为抓手,扎实推进文旅工作。

1)把历史文化挖掘出来。一是依托云岭银发专家工作站,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周的文化旅游专题讲座培训,指挥部领导两次与专家开展了专题研讨,把脉旅游产业发展;深入乡镇开展了文化旅游资源调研,组织编制了《弥渡县2021年残危古建修复保护利用方案》《弥渡县博物馆展厅提升改造方案》;开展了博物馆馆藏文物鉴定,新增三级以上文物26件(套)。二是组织《九百年山河》出版发行,编辑出版《弥渡传统花灯》《弥渡匾额楹联书法作品集》《南诏铁柱祭祀文化历史流变研究》。三是谋求与高等院校合作,借力深度挖掘弥渡历史文化,积极对接与大理大学民族文化研究院,按照弥渡文旅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和长远需要,长短结合,对弥渡文化进行系统的深度研究,启动了《行走弥渡》《行走密祉》《行走白崖城》《行走铁柱庙》《行走天生桥》五部书和《弥渡导游》的编撰工作;与云南省花灯剧院签署了合作协议,完成云南省花灯剧院艺术创作采风基地挂牌。四是邀请州内文化学者深入弥渡指导文旅产业发展、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把脉文化弥渡建设。五是挖掘乡贤文化,做好历史文化名人宣传,完成师范先生诞辰270周年书画邀请展。

2)把文旅公司成立运营起来。一是8月旅投公司正式挂牌成立;二是深入乡镇开展旅游资源资产摸底排查和复核审核,围绕“有哪些文旅资源资产”、“有哪些与文旅相关联的资源资产”和“哪些文旅资源资产可直接注入公司”、“哪些需完善手续注入公司”四个重点,进一步澄清底数,摸清家底,为资产注入做好准备。经过一个多月的排查复核,全县目前文旅资源资产成分复杂,大多是村组集体资产,国有资产仅占20%左右,而且与集体资产混杂交融,很难剥离。证照齐备可直接注入公司的仅占10%左右,其余均为证照不齐需完善手续尚可注入公司。

3)把景点景区管理运营起来。一是切实加强检查督导,小河淌水密祉景区3A级景区挂牌后,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乡镇属地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景区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在旅游秩序整治检查中得到好评。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天生桥景区、铁柱庙景区管理制度,增加了管理人员,日常管理和服务有了较大提升。三是积极推进景区集群化思路的落实,开展了城隍庙等文保单位活化利用调研。四是不断探索景区景点的社会化、市场化经营管理方式,与州文旅投、大理云激仟和等公司进行了对接,并请州文旅局帮助寻找经营管理公司,但都因我县景区盈利点小、少,社会化、市场化经营管理至今没实现。

4)把旅游线路推出来。一是9月23日密祉景区挂牌后,做好媒体营销宣传,开展导游培训,开展“非遗进景区”“彩云之南等你来”等文艺宣传营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迎来了疫情以来一次次旅游高峰。二是推出雾本桃花、栗子园万寿菊、五台红色旅游、上马台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线路。三是推介泡温泉一日游,在小河淌水乡村振兴示范园规划中,突出园区精品线路和“北干渠”观光带。四是策划包装了小河淌水文化长廊等项目,并实施了毗雄河旅游标识系统安装。五是按照景区集群化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县城区旅游线路推出工作调研,拟定小河淌水文化创意园区创A方案。六是开展了全县旅游线路的调研工作,正在编制全县旅游线路,积极促动与大滇西旅游环线的融合。七是结合景区创A工作,规范编制出了各景区的游线。

5)把A级景区创建起来。一是2021年9月,弥渡县已经成功创建并挂牌“小河淌水·密祉3A级景区,标志着我县第一个3A级景区正式落地,实现了全县旅游景区创A工作从无到有的突破。同时切实加强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天生桥景区3A景区创建,去年底已经通过州级初验。积极推进小河淌水白崖城景区,目前白崖城景区完成客服中心改造、旅游厕所改造等相关短板建设,正在加快标识系统安装;三是抢抓土地调规的空窗期机遇,对每个项目的规划用地及其客服中心、业态、停车场等短板,作了项目选址、确定四至范围,与行业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汇总,围绕7个项目53宗2953亩拟用地保障开展座谈研讨,提出了可行性意见。四是结合十大文旅重点项目,开展南诏铁柱庙环境风貌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龙湖小河淌水度假区项目、密祉音乐小镇建设项目、白子国古都文旅综合开发项目、寅街镇大王庙景区建设项目、寅街镇后海片区文旅综合开发项目前期工作,启动了密祉4A级景区、铁柱庙景区、天生桥景区、白崖城景区专项规划,完成了“小河淌水乡村振兴示范园”专项规划修编。

2、落实项目为王理念,策划、包装、申报文旅重大项目

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完成铁柱庙、五台大寺环境提升和消防整治项目申报;小河淌水温泉康养度假区进入专项债券项目库,遴选为国家文旅部320个重大文旅投融资项目;密祉镇和永和村分别荣获云南省旅游名镇、名村;密祉文物活化利用和传统村落保护入选全省20个乡村文化振兴示范项目。牵头完成小河淌水乡村振兴示范园规划,完成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五台大寺修缮立项,启动白子国古都申报国家级文保项目编制,完成茶马古道(文盛街段)修缮保护方案、文盛街省级汉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编制,完成53个古旧建筑文保单位消防安全勘察评估方案、21项残危古建修缮方案编制,完成博物馆布展提升项目申报、4项省级非遗保护名录申报。启动了铁柱庙景区、白崖城景区、天生桥景区等专项规划。

  3、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深入开展文旅惠民活动。积极开展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完成不少于70场的送戏下乡演出任务。继续开展“花灯民歌进校园工程”;精心组织“非遗”进校园、进社区等主题文化活动;继续推进“图书下乡”活动,加强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继续推进文艺骨干培训等群众文化工作。

2)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继续提升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站免费开放服务水平;继续深入开展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促进全县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均等化,弥渡县文化馆被评为全国服务基层、服务农民先进集体;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工作,全面开展乡镇文化站和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督查评估工作,不断提高文化站服务效能。继续集中配发文化设施设备,繁荣民间文艺队,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稳步推进中国楹联文化县建设,编辑出版《弥渡县匾额楹联书法作品集》;持续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加强旅游厕所、停车场、观景平台、营地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30天无理由退换”等旅游服务效能。

3)创作生产优秀作品,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着力打造更多精品力作,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围绕“建党百年”主题,创作排演一台大型专题文艺晚会,做好精品花灯歌舞剧《山村·小河·月亮》浓缩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聚焦爱卫创建、民族团结、乡村振兴、依法治理,坚持正确创作方向,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花灯精品力作;举办美术展、书法展、红色馆藏文物展等系列文化活动,激发全县干部职工爱党爱国热情,营造谋划“十四五”开局的和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4、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发展优秀民族文化

1)实施文物保护重点工程,保护历史文化的载体。加强对各级文保单位的保护性修缮,继续推进投资5000万余元的“古旧建筑修缮工程”指导好涉及的密祉八士文昌宫修复、西河观修复等17项文保单位的修缮工作;完成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五台大寺修缮保护规划的编制,积极争取消防工程。加快做好白子国古都建设项目的争取和申报。加快茶马古道(文盛街段)修缮保护方案编制工作和项目争取;做好53个古旧建筑文保单位消防安全勘察评估。

2)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活态传承非遗。扎实做好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祭祀完善非遗档案建设,继续推进“花灯民歌进校园”工程;启动申报密祉元宵灯会、铁柱踏歌为省级非遗项目;继续支持鸹鸪节、铁柱踏歌、元宵灯会、五台打歌、牛街龙灯会等民俗活动的开展并收集整理非遗资料档案,做好提升和申报准备;做好大理州生态文化保护试验区建设项目的考评验收工作。加强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评估与管理;加大对非遗资源的调查研究,做好濒危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抢救记录。重点挖掘弥渡县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育非遗特色产业。探索在传习展示中心非遗体验、休闲、研学等活动开展。探索弥渡花灯等非遗产品向文化创意商品发展和转化,逐步形成弥渡特色的民族文化旅游创意商品体系,让每一位旅经弥渡的客人能把弥渡符号装口袋里带走。

5、在推进市场综合整治上下功夫,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1)推进文旅行业依法行政进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组建局队合一的执法队伍。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行业法规的学习宣传和社会层面的普法工作,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充分发挥文化部门的监管职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推动行政执法公正公开、文明高效、规范运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制文艺作品创作,为全县文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不断提高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水平。对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发展现状进行调研,摸清底数;强化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和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巡查检查工作力度;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持续推进“放管服”工作,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文化旅游市场价值导向;加强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打造平安文化旅游市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53,414.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7%。与上年相比增加 1,753,611.53元,增长7.5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二是由于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进度与去年相比较有所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3,804.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文化惠民经费、旅游专项经费、风景区天气预报经费等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026,921.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6%。主要用于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习人补贴、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文物维修保护考古发掘经费、免费开放经费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艺术表演团体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5,900.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9%。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局部门人员社会保险经费的缴纳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476,788.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局部门人员医疗保险经费的缴纳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6,0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3%。主要用于古旧建筑群保护修缮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2,974.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078.9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8.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89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1.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8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2,974.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078.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8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5%。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文旅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于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及支出总额。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864.95元,增长5.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 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20.15元,下降1.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85.10元,增长24.1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7月弥渡县成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餐饮美食小组,设办公地点在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所有费用均在文化和旅游局账务中列支,由于业务量增加,在“三公”经费预算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公务接待费较去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及所属单位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及所属单位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402.20元,增加101,466.20元,增长81.21%,主要原因分析:弥渡县于2021年7月份成立弥渡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设办公地点在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级财政预算办公经费,将有关经费拨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零余额账户统筹安排使用,致使本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运行发生的相关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网络费以及办公费用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27,587,323.40元,其中,流动资产10,430,272.24元,固定资产12,346,351.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803,7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7,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1,332.0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3,818.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79项,账面原值1,395,656.2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03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03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250183570111

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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