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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弥渡县关于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01-11 10:05
来源:弥渡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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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弥渡县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进一步筑牢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县、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情况

不断规范巩固县、乡(镇)、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持续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乡镇人民调解调委会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89个,实现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二、配齐配强调解员情况

按照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以上、有条件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标准,从群众基础好、威信高且具备法律知识的干部、教师、党员等群体中,建立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调解员队伍。目前全县共有调解员1914人,其中专职人员调解员24人,乡镇、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均按要求配备到位。

三、人民调解经费保障落实情况

多年来,不断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政策要求,致力推动地方财政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足额保障,全县的矛盾纠纷调解信息员排查后由各调解小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县司法局进行指导管理每个季度每一年组织8个乡镇对人民调解案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及时兑付以案定补”“以奖代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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