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十二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县委第十轮巡察组建4个巡察组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经济组织)、县档案馆开展常规政治巡察。
二、巡察时间:进驻巡察时间预计15天,即2019年10月15日—10月29日。具体时间根据工作情况确定。
三、巡察内容:
1.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落实“两个维护”情况。一是检查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二是检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三是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州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一是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二是检查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情况。
3.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一是检查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二是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三是检查执行机构改革和换届纪律方面的问题。
4.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一是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二是检查“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三是检查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5.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一是检查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二是检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三是检查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情况。
6.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一是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二是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7.加强对巡视巡察及各类考核检查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巡察方式
县委巡察组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听取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财务、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或组织、干部群众中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不对被巡察单位的事务作个人表态。
五、巡察组联系方式
第一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经济组织)
办公电话:18808725035
电子邮箱:mdxwxcz05@163.com
来信地址:弥渡县弥城镇太和街41号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一巡察组收
第二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办公电话:18808725032
电子邮箱:mdxwxcz02@163.com
来信地址:弥渡县弥城镇太和街41号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二巡察组收
第三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投资促进局
办公电话:18808725036
电子邮箱:mdxwxcz06@163.com
来信地址:弥渡县弥城镇太和街41号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三巡察组收
第四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档案馆
办公电话:18808725034
电子邮箱:mdxwxcz04@163.com
来信地址:弥渡县弥城镇太和街41号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四巡察组收
中共弥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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