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九届弥渡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48号提案的回复
张智委员:
您好!
您所提的《关于“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创业担保贷款(以前称小额担保贷款、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有关承办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部门或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等群团组织)负责推荐,由担保机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云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可细分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免扶补”及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对象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与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一致。指以下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户籍在我县且在大理州范围从事自主创业均可申请。
二、“贷免扶补”及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及贴息政策
贷款额度: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15万元以内的标准,最高额度为75万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贴息政策:财政全额贴息
三、“贷免扶补”创业贷款还款方式及承办银行
还款方式:从2017年5月1日起,贷款发放后第12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18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24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0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6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
承办银行:信用社。
四、担保贷款的还款方式及承办银行
还款方式:到期一次还清
承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担保方式:担保或抵押
五、担保条件
我县创业担保贷款的合作承办银行为邮政储蓄银行,创业担保贷款的担保方式有担保人担保或抵押,其中担保人担保的条件为:担保人必须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职工,且信用良好。抵押方式为财产抵押,必须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才可以进行抵押。
六、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用途
无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还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获得贷款后都只能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
七、创业担保贷款可以享受的次数
获得过“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创业人员和获得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按时还清上次贷款本息、创业项目(或企业经营)良好、规模扩大且增加了带动吸纳就业人数的,可以再次申请贷款扶持、享受贷款贴息,但累计不超过3次。即创业人员获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的次数合计不超过3次,小微企业获得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含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八、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对单亲是否有要求
(一)我县“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及创业担保贷款年龄限制是男性:18--57岁,女性:18--52岁,在符合条件年龄内对单亲家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要求:一是经营者若从事涉农行业,如种植、养殖等,且属未婚家庭的,共同生活中的家庭劳动力至少要有2人以上(含本人),方可申请贷款,二是对其他情形(如:离异、丧偶)的单亲家庭贷款无特殊要求,也不需要追加共同还款人。
(二)“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在符合条件年龄内对单亲家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要求:一是未婚者,父母可做共同还款人;二是离异或丧偶的,提供一个有还款能力的共同还款人即可。
九、关于办理建议的回复采纳情况
(一)我县创业担保贷款承办部门有就业局、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教育局七个部门,虽然放贷对象有统一要求,但根据各承办部门的上级要求,放贷年龄也有所限制,如团县委根据团州委要求,年龄限制为18--45岁。
(二)还款方式中,可以选择报“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进行分期还款,也可以选择创业担保贷款,进行一次性还款,若贷款人在三年内有提前还款意愿及能力的,也可以提前还款。
(三)在对创业者贷前入户审核时,便告之创业者创业担保贷款只能用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创业担保贷款放款后,我县要求各个承办部门进行贷后跟踪服务管理,了解创业者的经营情况,需求情况等。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大贷后跟踪管理服务力度,尽力督促创业者将贷款资金用于企业经营。
(四)我县创业担保贷款经各承办部门报名初审、再由承办部门将报名名单交由承办银行在系统内复审,了解其征信、本银行内的债务情况,对于符合条件的再由承办部门及承办银行一起到实地调查经营者的经营状况、了解自身债务情况、以及还贷能力等,通过了解对贷款人进行综合评判,决定是否进行放贷,在“贷免扶补”创业贷款中,我县指标较多的几个部门,如就业部门、妇联等,近两年都将指标下达至各乡镇,由各乡镇在本乡镇信用社办理放款业务,在经营者申请贷款时,如有部分申请人属于承办银行的长期客户,经营较好、偿还能力强,且符合贷款条件,对于此类申请人,信贷员会优先给予办理,对于单亲家庭,银行在审核中更多会考虑偿还能力,所以在同等每件下,会优先考虑家庭完整的经营者,但对于部分经营好、偿还能力较强的单亲经营者,银行也会给予放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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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8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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