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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5244155/2021-00023
  •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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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09-29 10:09
来源:弥渡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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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和专项规划,统筹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类交通运输方式标准。协调综合运输计划。承担县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三)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实施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监管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负责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管理。

(四)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指导协调航线开发,提出有关发展措施。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县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六)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执行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县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县内民航突发事件及大面积航班延误等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协调中央和省级、州级垂直管理的公路、铁路、民航、邯政、路政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弥渡县发展和改革局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弥渡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弥渡县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弥渡县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国家、省级和州级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及安排国家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弥渡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弥渡县交通运输局、弥渡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弥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县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弥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接平衡。

2.与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弥渡县自然资源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弥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报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弥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弥渡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接。

3.与弥渡县水务局和弥渡县自然资源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弥渡县水务局牵头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与弥渡县自然资源局、弥渡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弥渡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弥渡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弥渡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航运安全负责。

4.与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在道路旅游客运方面的职责分工。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协助弥渡县交通运输局对非法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经营活动行为的查处;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弥渡县交通运输局对属于各自职责范围和管辖范围的投诉处理和案件查处。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督办、接待和行业电子政务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后勤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平安单位建设工作;负责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科学素质提升工作;负责行业信息化工作;负责对外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研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起草重要报告及综合性文件;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行业有关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群团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意识形态、新闻宣传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与行业文化建设。指导行业法治建设;负责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业执法监督。

(二)规划股

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体系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统筹衔接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和邮政专项规划并提出草案,负责上报或出具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利用外资工作承担全县重点旅游景区、矿区等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工作。负责组织交通行业扶贫、乡村振兴工作。

(三)运输股

负责拟订综合运输发展规划、制度措施和办法,衔接各种运输方式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承担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制度、标准和运规范;组织实施运价政策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协调各种运输方式衔接。承担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站场等管理工作。监督经管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承担权限范围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贯彻执行工作承担公共汽车和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指导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省际、洲际、县际营运汽车运输事务有关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货物运输。负责道路运输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核准。指导行业节能减排、禁毒、防艾、“扫黄打非”等工作,牵头负责部门质量强县工作,具体负责服务质量监管提升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国防交通工作,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交通保障;负责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制定和实施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指导检查、监督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组织实施铁路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编制铁路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建议。负责协调国家和省州审批铁路项目和城际铁路、地铁、轻轨规划的报批等前期工作。负责提出列入上级批准有关规划、由地方政府主导建设的县域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支线铁路项目,国家有关规划批准的城际铁路、地铁、轻轨、现代有轨电车轨道交通项目,企业投资等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铁路项目审批、核准的建议并组织实施。配合国家铁路建设工作、负责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统筹协调指导征地拆迁工作指导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协调铁路运输工作协调上级垂直管理的铁路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水路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水路运输、工程维护、航务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编制水路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和项目立项审核建议。指导水路运输工作。负责水路养护市场监管负责重点水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航道养护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提出水路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核准建议。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民航发展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编制民航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建议。负责协调民用航空项目前期工作。负责提出民用运输机场改扩建项目(除新增跑道外)、新建通用机场项目及其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项目,通用航空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由地方主导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航线开发,提出航线开发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机场建设,参与机场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等工作实施监管。承担机场行政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协调上级垂直管理的民航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

(四)财务股

贯彻执行综合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投资政策,负责交通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参与协调有关对税政策;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信贷、外汇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政府采购及资产管工作;负责公路收费权益转让工作;负责县交通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

(五)基建管理股

负责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基设施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的行业管理,组织执行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负责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指导行业工程质量监督,组织执行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承担基本建设行业资质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实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环保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标准化工作,组织执行政策、管理制度;负责拟订行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组织科技信息交流和重要科项目实能。负责公路管、养护行业管理。负责组织执行公路发展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编制公路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和项目立项审核建议;负责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审核公路养护年度计划,监督养护计划执行和养护质量,统筹安排和监管公路养护资金;负责公路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路域环境整治、服务区整治改造工作;负责公路养护大中型改造维修工程项目的审核;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监测和协调公路网运行;负责组织灾毁抢修保通,监督公路灾害防治和恢复工程的实施;负责公路路政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核准;指导农村公路工作,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养护工作。参与森林资源集中整治、非煤矿山联审联批工作。

(六)安全监管股

负责执行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应急预案。负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防灾减灾、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指导行业安全联防、反恐维稳、缉枪治爆、扫黑除恶、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协调大面积航班延误等处置。负责水上搜救应急工作。

三、领导分工

李宗辉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交通运输局党组、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和交通战备工作。分管项目方面工作。联系省州垂直管理的弥渡县路政大队、弥渡县公路分局、弥渡县运政管理所等部门

时  聪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书记负责党组的党建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基建、公路技术、招投标、放管服、农民工工资保障、行政审批、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提升、河长制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主抓工程实施方案及规划设计的审批申报。分管基建管理股。负责联系密祉镇、苴力镇交通工作。

罗永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书记负责党组纪检工作和工会工作。负责公路技术、项目规划、项目质量检测及验收、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统计、厕所革命、质量强县、经济运行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主抓项目前期和各种要素保障的协调办理。分管综合规划股。负责联系弥城镇交通工作。

郭太春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书记负责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精神文明、群团、老干、财务、人事、后勤、投资促进、民宗、卫计、政务公开、四城同创、弥昌高速公路建设、公路技术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地方段、办公室、财务股,负责局机关党支部工作。负责联系新街镇、红岩镇交通工作。

石  自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书记负责党组宣传工作。负责城乡道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铁路、民航、水路、旅游、节能减排、绿色交通、地震、防汛抗旱、消防、邮政、交通战备、营商环境、疫情防控、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综治维稳、信访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运输股、安全股协助局长联系县运政管理所、大交集团弥渡分公司、民生公共车公司、鑫晨公共车公司、大地出租车公司。负责联系德苴乡、牛街乡交通工作。

地方段段长、农村公路路政大队大队长主持地方段全面工作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技术、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办等工作,协助局长负责项目协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局长联系弥渡公路分局、弥渡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负责联系寅街镇交通工作。

局长为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班子成员为直接责任人,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分管范围内综治维稳工作;按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工实行AB角制,李宗辉郭太春罗永生时聪石自张祜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弥城镇东顺城街33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6756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8163780

单位负责人:李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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