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外出务工奖补发放拟符合条件人员的公示(2021—13)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5号)精神,对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按照省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省内(县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予以外出务工奖补;按照省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州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生活补贴。脱贫劳动力凭务工收入证明申报享受,外出务工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一次性生活补贴从沪滇资金列支。通过宣传发动、个人自愿申请、经乡镇初审,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复审,现拟发李晓娇、陈世会、毕文亮等7人的外出务工奖补0.4万元。公示期限为5天(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3日)。
附件:外出务工补助资金明细表
【举报电话:816135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4081(县就业局)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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