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州、县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抓好农村房屋安全保障工作,我县对农村房屋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工作。乡镇共排查69446户,初步认定232户存在安全隐患,其中,用作经营的自建房68户,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96户、非自建房68户。对初步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232户,县级相关部门已进行了鉴定。确认用作经营自建房的68户,其中38户无需整改、30户确实存在安全隐患需要整改,整治工作现已基本完成;未用作经营自建房的96户,其中73户无需整改、23户确实存在安全隐患需要整改;非自建房68户,其中41户无需整改、27户确实存在安全隐患需要整改。现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名册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尽快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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