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8月25日-2022年8月31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弥城镇毗江路北段行政办公区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
联系电话:0872-3071967;传 真:0872-3071969
项目名称 |
生物质燃料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弥渡县寅街镇东风村委会上达村 |
建设单位 |
弥渡县文泉人造板厂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大理厚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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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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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建筑面积6300m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3700m2,办公生活区600m2、外租厂房建筑面积为2000m2。本次改扩建在原有构筑物内建设,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项目建成后年产量约1万吨生物质燃料。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4.35万元,占总投资的2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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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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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生产车间及办公生活用房使用原有构筑物,本次不新建构筑物,本项目主要进行设备拆除及安装,设备拆除过程中主要产生噪声及固废;在设备安装过程中主要是焊接废气、施工噪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包装废弃物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项目运营过程中削片、破碎、制粒产生粉尘及成型过程中的蒸汽、食堂油烟等。 2、水环境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根据本项目生产工艺特点,产品生产不涉及用水,收购的原材料全部堆放于原料车间,不会经雨淋,无渗滤液等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产生的各类噪声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等。 4、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铁固废、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矿物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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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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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原有建筑物不做改造,主要进行设备的安装,设备安装过程中会产生焊接废气,材料运输过程中会产生运输扬尘等。由于焊接工程量较小,焊接烟气产生量不大。材料运输采取清扫运输道路及洒水降尘措施,减少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与地面摩擦产生的灰尘。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废水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处置。项目在拆除设备后外售,在安装设备过程中会产生包装等固体废物。在安装完成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所以项目区设备安装无固体废物遗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寅街镇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施工噪声经构筑物隔音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削片粉尘采取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后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2)破碎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布袋收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3)制粒阶段产生的粉尘通过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4)食堂设置抽油烟机。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排水制,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沟。 (2)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经收集池进行收集,用于项目区植被绿化, 3、运营期声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垫等控制措施 (2)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擦拭和检修,保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 4、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项目生产过程中原料磁选产生的废铁通过外售进行处理。 (2)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清掏回用于生产。 (3)废包装材料通过外售进行处理。 (4)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自行清运至寅街镇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理。 (5)项目运营期设备维修及润滑油更换产生的废矿物油经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项目设置1个10m2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置“三防”措施,并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做好防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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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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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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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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