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1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弥城镇毗江路北段行政办公区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
联系电话:0872-3071967;传 真:0872-3071969
项目名称 |
大理鑫统业建材工贸有限公司钢筒混凝土复合管和高强度水泥杆塔设备购置项目 |
建设地点 |
弥渡县苴力镇青石湾村(原云南新拓矿业有限公司院内) |
建设单位 |
大理鑫统业建材工贸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佳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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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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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利用已建成的库房改建为生物质蒸汽锅炉房,原库房为空闲状态,在钢管混凝土管生产线车间外侧新装1台1t/h生物燃料蒸汽发生器及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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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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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厂房建设时扬尘、焊接烟气。 2.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产的生活废水依托已建成的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周边菜地施肥,不外排。 3.施工期产噪设备主要为运输车辆,声级约为 85分贝。应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4.项目产生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安装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生物质蒸汽发生器软水制备及锅炉强制排水,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劳动定员,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依托原有项目。 2.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1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废气和炉灰装卸粉尘。 3.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锅炉灰渣、除尘器灰尘、软水制备过程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 4.噪声: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各生产设备,噪声排放形式为昼间连续排放,夜间不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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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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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已建成的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周边菜地施肥,不外排。 2.废气:施工过程采用人工洒水可有效降低施工过程中扬尘的产生。 3.噪声: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持机械润滑;机械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4.固废:项目施工时对生产设备等用纸箱包装后在运至项目区,会产生少量的包装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由施工承包单位统一清运至当地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倾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生物质锅炉产生的软化废水及锅炉强制排水经新建收集池收集后用于成品自然养护,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员工生活废水依托原有项目进行处理,用于菜地施肥。 2.废气: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产生的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25m高排气筒进行达标排放。 3.固废:锅炉灰渣及除尘器灰渣经收集后回用于原项目拉线盘生产原料,锅炉软化水更换的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进行回收利用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外排。 4.噪声:应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保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从噪声源本身降低源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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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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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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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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