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水务局
关于公开《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水库工程
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报告》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水库管理,保障水库正常安全运行,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水工管〔2019〕16号),《大理州水务局关于印发大理州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水建管〔2019〕155号)要求,弥渡县水务局组织编制完成了弥渡县74座水库工程的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报告,并经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现将经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准的《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报告》向社会公开。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弥渡县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有意见,可以到弥渡县水务局建设运行监督管理股反映,联系人及电话:皋红明0872-3074396。
特此通告。
弥渡县水务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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