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芹珍(532925XXXXXXXX0784)于2006年6月30日取得坐落于太花乡龙华村委会郤家营一组24号一宗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并领取了《集体土地使用证》一本,证号:弥集用(2006)字第01399号,宗地面积:66.66平方米。因产权人保管不慎将该宗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
现王芹珍郑重承诺: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过该宗地的使用权抵押及变更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将该宗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芹珍
弥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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