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修正)第二十条的规定和《关于开展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云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0月25日至12月20日,对弥渡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涉粮问题进行了专项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弥渡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及审计涉及的相关单位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弥渡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现将审计发现问题公告如下:
一、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方面发现的问题
1.2013年至2019年商品粮收购未取得销售发票。
2.个别仓库稻谷储存粮面与屋盖水平构件之间的净高小于1.8米。
3.应缴未缴储备粮销售差价款215.80万元。
4.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未分开。
二、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方面发现的问题
5.公款私存327.83万元。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方面发现的问题
6.2013年至2021年9月违规列支接待费7.04万元。
以上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向向社会公告。
弥渡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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