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3月27日-3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弥城镇毗江路北段行政办公区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
联系电话:0872-3071967;传 真:0872-3071969
项目名称 |
弥渡县人民医院新增一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核技术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弥城镇小河淌水大道1号 |
建设单位 |
弥渡县人民医院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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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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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将综合楼一楼职工食堂改建为一间DSA机房及其配套用房新增1台Azurion 7 M20型医用血管造影 X 射线系统(DSA),最大管电压均为125kV,最大管电流均为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项目总投资99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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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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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的噪声、废水、扬尘和废渣,运行期DSA使用时有X射线、臭氧等产生。 2、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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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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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进行了机房屏蔽墙体建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机房防护门的设计和安装。 (2)在DSA机房设置了门灯连锁装置和紧急停机按钮,在机房门外设置了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 (3)实行控制区和监督区管理,将DSA所在的机房划为控制区,将与机房相邻的控制室区域划为监督区。 (4)配备相应的辐射防护用品和辐射监测仪器。制定辐射监测方案,定期开展辐射监测。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并及时送检。 (5)成立了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各项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辐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辐射安全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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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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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单位项目信息公开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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